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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海外投资者持有一个企业的比例在10%以下,所有海外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企业的比例合计在30%以下,战术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
《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若干规定》昨天正式发布实施。 《若干规定》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进一步确定了单个境外投资者对单个境内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所有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合计不得超过30%。
《若干规定》是市场各方参与沪港通活动的主要依据,共19条,确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企业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企业、香港中央结算企业开展沪港通业务应履行的职责,对国内证券企业开展沪港通业务提出了大致要求, 确定沪港通业务范围、外资持股比例、清算结算方法、结算货币等相关事项,为保护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开展港通业务提供便利
证券监督委员会发言人邓艳表示,《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于5月9日发表,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高度关注。 截至年6月3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了市场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67条。 总的来看,市场各方高度认同沪港通的基本制度框架,认为《若干规定》的出台对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逐步扩大人民币跨境录用、深化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合作等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若干规定》首先进行了三方面的编撰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相关规定。 二是进一步确定了暗盘交易的规定三是稍微调整了拷贝表现。
在境外投资者境内股权投资中,《若干规定》确定了单一境外投资者对单一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权总数的10%。 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一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其中,境外投资者依法投资上市公司战术投资的,其战术投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邓艳表示,部分意见建议未在《若干规定》中直接吸收采纳,这些意见主要复制于可操作性、技术性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企业在业务细则方面规范或以其他形式确定,个别意见由沪港通制度设计或关停
邓艳表示,沪港通交易试点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度的重要探索,便利两地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和资金来源,加强两地资本市场的整体实力,加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 希望市场各方积极做好参与沪港通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沪港通考试顺利实施。
(责任: df101 )
标题:“证监会发布沪港通试点规定 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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