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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央国债企业的信息显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企业已经退出~年记账式国债销售团。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资金不断紧缩、国债收益率低的情况下,国债承销机构也面临着一定的压力。
财政部国债发行兑换处有关人士表示,退出账本式国债抛售团应该是中银国际证券自行申请的。
最近,国债没有发行过,中银国际证券退出抛售团和这件事有关系吗?
“账本式国债的发行是非常市场化的行为,面向机构进行投标必须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 最近资金紧张,投标没有那么强烈的意愿,上次国债招标打折,时间短,短期资金相对紧张。 (没有完全发放)也很正常,以前国债打折也发生过这种事。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退出中银国际证券抛售团与之前未发行国债完全没有关系。
记者试图联系中银国际证券企业相关媒体负责人,但没有结果。
退出账面销售队伍
中国债券新闻网6月18日公布的信息显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企业申请退出~年记账式国债销售团,并得到财政部同意。 同意按照国债承兑主协议的相关约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退出~年记账式国债承兑团。 迄今为止签订的~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已经结束。
~年记账式国债承兑团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年底按照《国债承兑团成员资格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的,当时收到66家机构的申请,最后包括中银国际证券在内的55家金融机构入选。
一位城商行金融市场部的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加入国债销售团是一种比较“说得过去”的资格,许多机构都很乐意获得。
根据《国债经销团成员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申请成为账本式国债经销团乙类成员的基本要求必须是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或总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或者注册资本在人民币8亿元以上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甲类成员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上一年度账面式国债业务综合排名必须在前25位以内。 在年末公布的~年记账式国债经销团名单中,17个机构被授予记账式国债经销团甲类成员资格,38个机构被授予乙类成员资格。 国际银行证券是甲类的成员资格。
对于许多机构难以取得的资格,中银国际证券为什么选择退出?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办公室有关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关于中银国际证券退出~年记账式国债承兑团的理由,他们难以应对。 相关业务由财政部国库司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处负责。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联系财政部国库司国债发行兑换管理处,该处相关人士表示,退出记账式国债销售团应该是由银国际证券自行申请的。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是否因不符合要求而退出,此人没有直接应对,但他表示:“通常情况下,必须由机构自身提出申请。”
记者还问:“通常情况下,如果不符合要求,自己也必须先申请吗? ”。 据这个人说,据他所知,是的。 但此人又强调中银国际证券是否符合要求,他不清楚。
值得观察的是,这并不是机构退出国债承兑团的首例。 迄今为止,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也在今年年初选择退出。
国债的销路面临压力
前述城商行人士认为,国债经销团成员代表一定资格,但国债承销也面临一定压力,国债承销有硬性要求,每期都有对销量的考核,排在末尾将被淘汰。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国债经销团甲类成员最低投标占当年国债竞争性投标额的4%,乙类占1%; 国债经销团甲类成员的最低承销额(含追加承销部分)为本次国债竞争性投标额的1%,乙类为0.2%。
另一方面,《~年记账式国债承兑人协议》第九条中,对于发行时的等待偿还期为1年以上(不含1年)的记账式国债,乙类成员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投标限额以上进行国债投标,1个自然年度累计4次的情况也为记账式
迄今为止,财政部公布的账本式国债承兑团年综合排名为中银国际证券综合排名第9位,但第四季度也有两次单期账本式国债承销额不足的情况。
前面提到的城商行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国债收益率相对较低,特别是在某个时刻,承销机构赚的不多。 一家股份制银行的金融部门的人,他们也有一定的承销手续费,但有时也会略有返回。 但是目前资金紧张,国债收益率低,所以一些机构选择退出。
“越来越多的,站在组织的立场上,他有自己的想法。 可能与他们自身的具体业务方向等有关。 ”前述国债发行交换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账本式国债承兑团成员共有50多人,退出的公司为数家也很普通。 但据该人士称,从总量来看,一些机构确实销量不多。
标题:“中银国际证券退出国债承销 或因压力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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