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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太保产保存在真实准确的列支相关价格费用,保监会决定对太保产保处以40万元,并警告时任财务部总经理刘增波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全年,太保产险与多家汽车制造商签订总的综合配套合同,共产生服务费用8034.10万元,但当年业务及管理费科目只支出4084万元,剩下的3950.1万元全年支出,年利润3950.1万元。

此外,太保产险存在赔偿内控管理不完善、不严格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企业管理规定》,保监会警告太保产险并决定罚款1万元。

(责任: df101 )

标题:“太保产险因虚增利润被保监会罚款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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