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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明报》报道,李嘉诚旗下和黄于上周四公布中期业绩,分得港灯160亿元(港元,下同)的收益大幅增加,此外还充分利用了会计准则和税务案例赋予的空之间巧妙的财富技巧,屈臣氏24.95%亿元。 将利润计入利润,也不需要免除巨额缴纳。在未来,如果黄氏推动屈臣氏上市或进一步减持,可以从股东资本的收款所得转为利润,在未来业绩波动时提供缓冲空之间。
被称为“超人”的李嘉诚一直以来擅长通过大规模的买卖、分割业务上市,为黄和黄创造巨额收益和价值。 黄氏原计划今年上半年拆分推出屈臣氏,但随后闪电被淡马锡引入,让市场感到意外。 我们可以看到黄氏在会计上解决屈臣氏抛售24.95%股份的交易,或者管理层突然改变初衷的端倪。
引入淡马锡先还黄债
如果没有过去的交易模式,黄和黄将迫使淡马锡购买24.95%的股权,保存对屈臣氏的控制权。 而黄在为屈臣氏引进淡马锡之前,首先重组屈臣氏,在开曼群岛设立新的屈臣氏控股集团取代原有的框架。 然后,为屈臣氏引入名叫淡马锡薯的吸金440亿元,让屈臣氏偿还债务和黄色债务。
会计师:在其他企业中有类似的交易
立信德豪董事林鸿恩表示,由于黄氏将屈臣氏保存为子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出售部分屈臣氏股份只能被视为未兑换利润,而是计入股东权益内的其他储备部分。 黄派特别呼吸时,从保存利益的部分分离。 既然这笔交易没有产生利润,就不会发生税收问题,股东权益的增值部分也不需要作为递延税项计入。 他进一步指出,黄和黄减持屈臣氏部分股权的例子过去也在其他上市公司发生过,但据观察与黄的交易规模较大。
如果股票持有率在50%以下,就可以提高变卖性
经过这笔交易,黄零售部门总负债从年度的258.23亿元增加到最新中期业绩的396.76亿元; 净资产额从192亿1100万元缩小到45亿3200万元。 但是,在出售部分屈臣氏股份覆盖约440亿元,增加股东权益390亿元,扣除专项利息发行后,股东权益仍增加90亿元,整体净负债占总资本的比率,从年末的20%下降到今年中期业绩的17.1%。 黄氏将屈臣氏的股权减收至50%以下,成为联营企业的情况下,林鸿恩表示,根据会计准则,可以将浮动所得作为利润。 他认为,黄氏和这意味着他将在白天减持屈臣氏,进而安排后者上市,采取“分步”实现盈利。
(责任: df101 )
标题:“李嘉诚巧施“财技” 和黄出售屈臣氏免缴巨额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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