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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期待的沪港通开通时间还是未知数,但沪港通的推进事业取得了更新的进展。 上周五,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除发布证券公司开展沪港通试点工作的若干事项通知外,还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监管执法合作协议。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打开沪港通大门真的是箭在弦上。
10月17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沪港通项目下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此外,这标志着内地和香港在沪港通跨境监管合作方面的制度安排已经完成。
《备忘录》就执法合作的效力、线索和调查新闻通报机制、调查合作、联合调查的程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等问题作出了安排。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发生涉及两地区的重大紧急事件,或者涉嫌违法主体、证人或者证据在双方辖区的,双方可以启动联合调查程序,严厉打击两地区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对于沪港通的重要参与主体,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为此制定了《行为守则》。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保证沪港通业务考试顺利实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证券企业参与沪港通业务考试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不仅要求证券公司建立纠纷、危机解决机制,还对港股通的佣金交易行为作出了规定。 “与客户协商明确港股通交易佣金,不得低于服务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不得虚假推广,造成投资者误解。”
业内人士表示,《备忘录》的签订有助于双方通过联合调查弥补执法特点,扩大相互执行的合作空之间,制裁不法分子,通过监管套期保值,避免制裁,从而获得不当利益。
(责任: df143 )
标题:“联合监管措施出炉 沪港通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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