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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文报报道,华润电力( 0836岁) 6名小股东进入固有高院指控企业非法交易的案件,经过昨天两天的审理,法官驳回了小股东撰写起诉书的申请,小股东立即申请撤销诉讼,被法官接受。 法官判决小股东必须支付包括润电方面在内的所有审判费和律师费。 这样,结束历时近半年的喧闹诉讼案的机会就出现了。
施政乐为首的6名小股东于去年7月进入固有香港高等法院,以润电的名义,被要求追究20名现任和前任董事在收购山西金业煤矿的交易中失职的嫌疑,案件于去年8月进行第一次审理后被法官驳回。 小股东还提出了5项新的指控和证据,但在去年10月的第二次审理中被法官驳回。
需要支付内廷费和律师费
此次第三次审理由小股东提出起诉书制作申请,经过两天审理,被法官驳回。 小股东立即申请撤销诉讼,被法官接受。 法官判决小股东必须支付包括润电方面在内的所有审判费和律师费。
润电昨天收到17.34元,下跌0.914%。
(责任: df064 )
标题:“华润电力小股东撤诉获接纳 三次改起诉书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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