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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光电( 01165岁)宣布,今年7月11日,与旗下全资关联企业顺风控股集团获得豁免的有限合伙合同签订了认购合同。 根据这些协议,顺风控股公司承诺将投资75亿日元以下(约5亿7500万港币)的私募基金。

该合作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的豁免有限合作公司,目标是投资于日本容量累计达到10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站项目。

顺风控股集团将成为这一合作的唯一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为在开曼群岛设立的被免除的有限责任企业管理这项合伙业务。 从顺风控股集团被接纳为有限合伙人之日起计算,预计合伙经营将在10年以下。

集团表示,在海外市场投资太阳能发电业务是集团的重要里程碑。 在不久的将来,集团将完全利用顺风企业品牌和尚德企业品牌多年来在全球市场建立的正企业品牌效应,继续开拓太阳能海外市场业务。

(责任: df142 )

标题:“顺风光电附属投资不逾75亿日元于私募股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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