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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香港4月22日(记者林建杨)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2日调查结果表明,兆丰资本)亚洲)有限企业作为洪良国际2009年12月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唯一账面管理者、牵头人和保荐人,没有履行保荐人的职责。 为此,取消兆丰资本牌照,禁止向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罚款4200万港元。 据香港媒体报道,这是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历史上最高的罚款金额。
洪良国际于2009年12月24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但仅3个多月后就被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勒令停职。 随后,香港高等法院介入调查,发现洪良国际在2009年12月14日发布的首次公开招股章程中披露了重大虚假或有误导性的资料。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随后对洪良国际上市申请的唯一保荐人兆丰资本进行了调查。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声明中指出,兆丰资本犯了以下5个错误:审查不足和未完成、独立和不偏不倚的事务处理不到位、审查工作线索不足、未充分监督员工、违反保荐人的承诺、向香港证券交易所申报不实声明。 兆丰资本否认对其错误的所有指控。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标志·; 斯图尔特说,兆丰资本无法发挥保荐人的作用,监管机构无法恰当判断洪良国际是否适合上市,从而危害投资大众的利益。 他说,考虑到推荐人所起的重要作用,这些错误必须严格处理。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置兆丰资本,充分表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强烈谴责这一失误。
声明称,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没有证据表明,兆丰资本是台湾母公司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洪良国际上市申请保荐人参与了兆丰资本的事业。
标题:“香港证监会对兆丰资本开出4200万史上最高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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