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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信息6月7日宣布,香港证券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取消了由(兆丰资本)亚洲)有限企业)兆丰资本)前董事社长康晓龙)担任代表的牌照,并取消了担任负责人的批准。
兆丰资本是洪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洪良)上市申请的唯一保荐人,当时负责监管兆丰资本内洪良上市问题交易团队的负责人和保荐人主要人员有2人,康是其中之一。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康没有履行作为推荐人的主要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1.拒绝承认责任
康氏否认负责监督解决兆丰资本内洪良上市申请的交易团队,试图将责任推给兆丰资本的另一位负责人和推荐人之首x氏。
康先生自称是董事总经理,其工作是监督兆丰资本不同的部门,负责洪良上市申请的人是x先生。
康先生似乎不知道和x先生一起担任推荐者的主要成员必须承担共同的责任和个别的责任。
2 .监督不到位
在兆丰资本内解决洪良上市申请的交易团队成员确认,康参加了兆丰资本就洪良上市申请进行的保荐人工作,并不时向团队成员发出指示,但有证据证明康没有妥善、充分地监管交易团队。
例如,康氏可以通过发送到cc的电子邮件,审查交易团队的业务,监视上市项目的进展情况,但承认洪良上市申请相关的电子邮件大部分没有被浏览。
另外,康氏在咨询洪良的主要顾客和供应商时没有审查交易小组填写的职务审查问卷,因此没有发现。 很多问卷遗漏了洪的相关交易数据等重要数据,康氏没有指示交易团队跟进泄露的资料。
3.保荐人的承诺以及香港联合交易向所有限制性企业(联交所)申报不实声明( [/s2/] )。
康先生和x先生作为洪良上市申请保荐人之首,共同签署,向联交所分别提交承诺和声明,确认兆丰资本进行合理尽职审查查询,以及联交所提供的所有数据在各重大方面属实,且未遗漏任何重大资料。
但是,康没有采取合理的步骤,保证交易团队按照《第21项应用指导》的规定进行了职称评审,他只是依靠x先生和交易团队确保了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自己没有履行保证质量的责任。
证券监督委员会表示,康没有监督兆丰资本的交易团队执行的尽职审查查询,也没有确保查询的充分性。
证券监管委员会没有发现表明康参与了任何诈骗的证据,也没有发现裁康曾经做出过不诚实的行为,也没有出现过藕断丝连不公平的特征。
证券监督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 mr mark steward )表示,“康先生是万亿丰资本的负责人和保荐人之首,但万亿丰资本交易团队未确保洪良首次对股票公开募股章程主张的若干事项进行妥善、有效的尽职审查。”
他接着说:“取消许可证是非常严厉的制裁,反映了购入洪良股份、因洪良事件至今仍蒙受重大金钱损失的投资者流失有多么严重。”
标题:“洪良造假续:兆丰资本前董事总经理牌照遭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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