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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集团实现整体上市的好消息传遍资本市场后,许多人开始忘记2008年中信泰富(中信股份前身,00267.hk ) )的外汇炒作事件。

但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于9月11日在香港原讼法庭和市场失当行为审查处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5名前执行董事展开法律程序和研信手续,向原讼法庭发出恢复原状令或赔偿令,确保4500名投资者得到赔偿,并对中信及其5名高管进行制裁

“六年前外汇案遭起诉 中信股份5名前高管涉事”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中信和该5名董事均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并于2008年公布了关于中信杠杆式外汇合同投资巨额亏损的虚假或误导性财务状况资料。 这五位前高管分别是主席荣智健、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李松兴及执行董事周志贤。

“六年前外汇案遭起诉 中信股份5名前高管涉事”

根据《证券和期货条例》第213条,目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原诉讼法庭发布恢复原状令或赔偿令,赔偿2008年9月12日至2008年10月20日期间购买中信股份的投资者4500人,或恢复交易前的原状,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中信在2008年9月12日号上发出了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的虚假或误导性信函。 其中,“据董事所知,本集团2007年12月31日以后的财务状况或交易状况没有任何重大不利变动”。

事实上,中信2008年9月7日意识到,企业因控制澳大利亚铁矿项目面临的货币风险而签订的多杠杆外汇合同遭受巨额波动损失和公允价格损失,2008年9月12日中信发布的信作假

但是,所有赔偿必须等待法律责任明确后,由香港原讼法庭裁决才能明确。

香港投资者温天纳在《第一财经日报》上表示,与当时的管理层相比,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此次行动涉及巨额赔偿和当时购入股票的4500名投资者,因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解决6年后仍多次向投资者表示。

今年2月,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通报了中信外汇案的另一起衍生事件。 中信财务部前助理董事崔永年在2008年10月发布外汇损失通知前,就企业股票进行内幕交易,他承认就其股票进行内幕交易的两项罪名,被香港法院定罪,判处监禁9个月和罚款61.2万港币。

“六年前外汇案遭起诉 中信股份5名前高管涉事”

时隔6年,许多中小投资者还记得中信泰富当时炒了外汇。 2008年10月,中信泰富宣布因炒外汇而发生巨额损失,损失额达155亿港币,当月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2009年4月,香港警方商业犯罪调查科搜查中信泰富事务所,同时携带大量文件,荣智健也与其得力助手范鸿龄一同辞职。 拆船者表示,以下5名前高管也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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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df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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