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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香港原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下称“新地”)、高层郭炳联、郭炳江等涉嫌贪污的世纪大案,原定审理70天,目前已进入香港高等法院审理第92天。

10月3日,被告郭炳江在法庭开始自辩,是该案进入第二位自辩阶段的被告。 9月30日,许仕仁刚刚完成18天的自我辩护,在此期间,他接受了检察院、自己的律师、郭氏兄弟律师、关雄生、陈钰源的律师的提问。 所有审理程序仍在法庭外同步播出。

“审理或逾百日:许仕仁自辩新地款项为顾问报酬”

检方指出,在此前案件的陈情和证人传唤阶段,许仕仁正受到新地政府的关注,怀疑他在西九龙和马湾工程等地优待新地。 即使不再担任新地顾问后,徐与新地之间依然没有联系,在就任政务司司长前的4日,以异常迂回的方式领取了850万港币。 在担任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期间,持续从郭氏兄弟那里收到约1118万港币。 很多好处也没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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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在前几天结束的自辩中,否认了检方对新地优待的指责,但坦白自己花了巨额金钱,自爆曾向“她”投资800万港币,但强调为了赚钱并不违法。 许仕仁解释说,他会收取很多钱作为顾问报酬,而不是充当政府新地的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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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万以上的顾问费的最终支付

检方在陈词中指出,2004年3月,离开香港强积金管理局的许仕仁通过自己管理的德福公司有限企业与新地签订了为期两年的顾问合同,承诺每年顾问费450万港币。

许仕仁在自我辩护时决定离开政界投身商界时,除接到新地的邀请外,电讯盈科主席、李嘉诚的儿子李泽楷也应邀担任行政总裁一职,李兆基的香港中华煤气也有意帮助拓展内地业务 他说,他还没有和李泽谈具体的薪酬,但他知道行政总裁的现金收入至少在1000万港币以上。 由于当时与新地的谈判还处于拔河状态,许仕仁表示郭炳江将承诺支付相当于心灵感应科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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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许仕仁在合同中注明年薪450万港币,但根据与郭炳江的口头协议,实际报酬必须为1500万港币。 郭炳江答应如果新地不想支付差额,本人会出钱。 他还表示,实际向新地提供顾问服务的时间也早于合同签订时间,许仕仁于2003年8月前后担任新地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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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承认2005年4月和6月从郭氏兄弟和新址收到3笔货款,其中包括2005年就任政务司司长前从郭炳江收到500万港币和新地收到412.5万港币,但许仕仁认为这些是2003年郭炳江和顾问服务的

通过陈钰源和关雄生收到的850万港币,许仕仁表示同样是新地应支付的顾问报酬的零头。 根据检方的证词,领取这850万港币需要相当多的费用。 相关资金先移交给陈钰源名下的企业,再移交给关雄生名下的账户。 关雄生动地使用名下的10个账户,仔细拆了钱,先后8次通过汇丰和渣打,用支票、现金和期票交给许仕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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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律师讯问时,许仕仁解释说,当时郭炳江因郭炳江在郭氏家族内部存在分歧,将金额不便告知大哥郭炳湘,需采取间接、迂回的方式支付,不以规避执法机关的调查为目的。

关于2007年11月就任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期间收到的1118万港元多一点。 许仕仁表示,相关资金并非来自郭氏兄弟或新地,也不涉及政务司司长或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的公职。 因为这被认为没有必要申报。

根据许仕仁的口供,这笔资金是来自内地的匿名人士,由于内地没有银行账户,通过关雄生转给了自己。

否定对新地的优待

检方指在西九快速发展项目中为新地提供利益,但许仕仁在2005年8月接受西九快速发展建议书审查委员会报告时表示,他知道恒基地产的建议书排在首位,但没有向郭氏兄弟透露。 新地和长江实业共同经营的“活力星国际”和与九仓、信和华为合资的“艺林国际”排名第二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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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香港政府并未根据该排名确定恒基地产为项目开发商,而是增加土地积比限制、300亿港元基金设立等附加条件,质疑许仕仁偏重新地。 他解释说,新的要求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当时社会和政府内部反对单一招标,所以政府不能孤单。 由于新的快速发展计划,恒基地产失去了开发机会,但“活力星国际”也最终因利润前景不佳而退出了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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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说,当时的行政长官曾荫权知道,被要求负责西九项目时,他担任新地顾问。 不仅如此,相信很多政府内部的人都知道其经历。 徐先生强调,自己负责西九项目期间,没有向新地透露相关新闻。

许仕仁就任政务司司长时,新地正在进行马湾公园项目与政府的“拔河”。 新地政府希望增加进入马湾的观光巴士数量,缓和马湾水陆交通的比例,批准延期完成。 碰巧的是,在2005年11月的政府会议上,许仕仁提出放宽和延期完成马湾旅巴交通安排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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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许仕仁强调,这是综合了同事介绍和律政司意见的,不是为了优待新地,而是希望马湾项目在商业上可行,双方不重新谈判。 他说,新地此前曾与政府进行过几次谈判,但他本人不知道双方有疑虑。

关于在该会议上没有申报与新地的关系、从新地顾问那里领取报酬、拖欠忠诚财务贷款等消息,许仕仁解释说,他知道特首和其他同事过去担任新地顾问。

根据检方证据,2006年6月5日,许仕仁与郭炳江就马湾项目进行过会面。 郭炳江表示无法与政府达成协议,但许仕仁表示,他只是解释政府的政策,并不是为新地提供新闻。 他表示,应该向郭炳江新地提供证据表明旅游巴士数量不足,但政府需要严格考虑新地是为了陆路交通、马湾公园的快速发展还是住宅项目帕里湾。 许仕仁表示,自己不打算与新地见面透露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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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觉得没有好处的冲突

在检方陈词阶段,许仕仁的浪费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暴露出来。 在自我辩护阶段,许仕仁坦率地介绍了自己奢侈的生活模式。

他说,他很喜欢买古典音乐唱片,一天花20万港币买唱片,有时也花30万港币飞欧洲听演奏。 担任新地顾问后,许仕仁开始收藏葡萄酒,年法庭宣布破产后,所有葡萄酒的估值约为700万港币。 许仕仁又自爆,从2008年开始,向上海女性朋友累计投资800万港币以上。 他说,自己担任政务司司长期间,年薪达到350万港币,但年6月个人债务达到5200万港币。

“审理或逾百日:许仕仁自辩新地款项为顾问报酬”

许仕仁承认,2000年3月担任财经事务局局长时,向新地旗下的忠诚财务借款90万港币,2001年底借款150万港币。 因为相关资金全部用于纳税,当时没有足够的现金。 他曾写信给郭炳联要求贷款按最优惠的利率计算利息。

关于检方没有申报,许仕仁认为贷款都是合法的商业信用,自己已经偿还了利息也还了,没有为贷款在新地工作,所以没有必要向税务局和公积金局申报。 许仕仁表示,当他投票赞成公积金局继续租用新地旗下国际金融中心第一期办公室时,他当时考虑到免除礼顿山租金和忠实财务的贷款,但最终认为继续租用没有好处冲突

“审理或逾百日:许仕仁自辩新地款项为顾问报酬”

年3月29日,廉署发布公告证实逮捕许仕仁、郭氏兄弟,指出其涉嫌违反《反贿赂条例》及公务员行为失当犯罪。 同年7月,廉署宣布正式起诉包括许仕仁和郭氏兄弟在内的5名被告,5人共面临8项罪名。

许仕仁是第一被告,涉及所有8项罪名,其中许仕仁被单独指控2项公务员行为失当罪,涉嫌收受现金和无抵押贷款3400万港币以上,其余被告涉嫌逐渐提供利益。

目前,审判处于被告自辩阶段,根据法庭常规审理程序,辩论结束后,传唤辩护方证人,辩论双方各自举证后,也可以向陪审团作出结审陈词,预计审判将超过100天。

(责任: df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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