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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江、王冬雷两人的“江湖恩怨”愈演愈烈。 在德润达董事长、雷士照明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冬雷指控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非法担保后,吴长江持有的1亿3000万股德豪润达股份也遭到司法冻结,此后一直未发声的吴长江如今发起反击。
吴长江的控诉
吴长江方面的情报发言人今天表示,王冬雷及其弟弟王冬明虚构的事实非法骗取了吴长江个体1亿港币。 此外,德豪润达还以6亿4000万元的增资投资北京维美盛景广告,是王冬雷有意设计的虚假交易,通过财务造假粉饰德豪润达当年的业绩。
根据吴长江方面发来的《刑事起诉书》,吴长江将于年12月25日与德豪润达、王冬雷签署《合作协议》,各方将通过德豪润达香港收购控告人和nvc inc企业(吴长江100%控股)持有的雷士照明18.67%的股份。 转让期分别为年12月25日和年4月。
吴长江方面表示,在上述股权转让期间,年10月21日,nvc inc企业从海通国际融资1亿港币,扣除费用后剩余9800万港币。 此时,王冬雷通过弟弟王冬明找到吴长江,为帮助吴长江归还海通国际贷款,向吴长江索取了两张空白色支票。 但此后,王冬雷及其弟弟未归还吴长江贷款,于年10月24日,用支票从吴长江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取了近9800万港币。
吴长江方面表示,随后的一年4月23日,王冬雷直接向海通国际支付了吴长江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1亿港币。 经吴长江据海通国际称,这1亿港币才归还了以前1亿元的贷款,而吴长江以前付给王冬明的款项被王冬雷及其弟弟占有。
吴长江认为,王冬雷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真相的做法,骗取控告人的财物将构成诈骗罪。 为此,吴长江向珠海市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要求依法在刑事案件中立案侦查。
除王冬雷兄弟被指控涉嫌欺诈外,吴长江去年5月在德豪润达的对外投资交易中表示,王冬雷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对外运输上市公司利润,通过财务粉饰业绩的行为。
根据吴长江方面的《刑事起诉书》和德豪润达公告,年5月13日,王冬雷以德豪润达的名义,签署了北京航美优视广告有限企业、北京中石奥优广告有限企业、北京维美盛景广告和投资合同,德豪润达计划向维美盛景增资6.4亿元,此次增资6.4亿元。
德豪·犹大的反击
吴长江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商安律师事务所的熊智证实,德豪润达投资维美盛景6.4亿元,获得维美盛景21.27%的股权,维美盛景的股权估值近30亿元,根据维美盛景公告的年、年调研报告显示, 由于认为-2878万元,交易时资产已为-2878万元,该交易给上市公司德豪润达造成了经济损失。
另外,根据德豪润达公告,维美盛景年度和今年上半年均为赤字。 熊智据此认为,以维美盛景的经营现状和资金实力,每年无法支付数亿元的购房款。 然后,在协议中维美盛景承诺将德豪润达的股权投资金用于购买德豪润达的led显示屏产品。 2年内,6亿4000万投资款将成为德豪润达led显示屏的对外销售款,计入交易发生年度当期损益,充实财务报表的销售数据。
熊智进一步解体了。 以上事实证明,德豪润达此次交易模式安排已被称为“德豪润达对外投资”,实际上是“德豪润达变相购买自有产品”,涉嫌规避销售业绩造假和股东大会决议拆解对外巨额现金。
对吴长江的上述指控,雷士照明董事会作了书面答复。 吴长江的所谓控告书,是以一贯的方式再现旧色彩、泼脏水、混淆视听、践踏媒体公众的信。 雷士照明至今未收到吴长江的所谓起诉书、控告书等应诉文件。 法律问题不应通过舆论进行恶意丑闻化和攻击,而应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吴长江的行为是对法律和现代商业文明的反智。
针对维美盛景对项目的质疑,德豪润达董事会在回复证券时报记者的邮件中表示,该项目履行了严格的法律程序,股东会、董事会对此做出了符合要求的判断,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中。 德豪润达迄今为止认为,这是一个高质量的投资项目。 作为维美盛景母公司的航美媒体,拥有中石化1万家加油站广告专营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最大的户外媒体企业,创造惊人的市场价值。 邮件显示,公司判断为30亿,德豪润达相信该项目的判断价值远远超过30亿,德豪润达董事会将会获得良好的回报。
(责任: df143 )
标题:“吴长江再指王冬雷两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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