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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交建全资子公司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中交烟台企业),在山东省乳山港工程施工中发生“特别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中交股份年回归a股后,这起污染事故曝光,养殖企业最终向中国交建子公司提出的索赔额达到1.85亿元。 现在,污染事故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是事故纠纷还没有得到处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该案已经完全经过审判程序,总有一天会宣判。
两个鉴定报告的结论正好相反
认为乳山港航道工程是中交股份的疏浚业务,有望成为中国交建最有力的利润增长点之一。
年2月,山东省乳山港业主公司乳山市港航基础工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乳山港企业)与中交烟台企业签订《乳山港航道工程施工合同》,由中交烟台企业以喷灌的形式疏浚乳山港航道。 年3月6日,中交烟台企业开工施工。 施工不久,乳山港附近海域发生了严重污染。
在中国建设的港股投资者会议上,与这起严重污染事故相比,企业高管表示,基本赔偿已经结束。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污染发生已近3年,我国建设的污染纠纷尚未平息,该索赔标的为1.85亿元。
根据中国交建去年的年报,乳山市新嘉华水产有限企业起诉中国交建天津航道局有限企业乳山港航道工程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涉及1亿8500万美元,目前诉讼进展情况正在一审中。
昨天( 7月25日),记者向青岛海事法院求证。 负责该纠纷案件的审判长宋俊文说:“此案正在审理中,诉讼双方对赔偿的标的差异很大。”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了解到,这与同一事故鉴定机构发布的两个结论截然相反的鉴定报告有关。
经当地政府调整,山东海洋与渔业厅所属山东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编制的《司法鉴定报告》显示,该污染事故涉及养殖贝类经济损失1176万元,涉及乳山市新嘉华水产有限企业、乳山市海洋所镇、乳山口镇等数十个公司和村庄,污染严重。
对该鉴定报告,许多养殖业者有异议,认为鉴定结果比实际损失要低得多。 上述《司法鉴定报告》认定此次受损最严重的新嘉华企业亏损为238万元,但该公司负责人认为这一标准极低,不符合常理,称“我企业账面已提交法院,总投入价格达2000万元”。
随后,新嘉华企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中国成功回归a股后,青岛海事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在审判现场,法院提出有必要重新鉴定新嘉华企业是否受到污染损失。 此次鉴定委托机构是山东海洋渔业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也是此前进行过污染鉴定的人。 但第二次鉴定报告结果显示,从湾外溢流口向外悬浮物可能增加10mg/l的最大距离约为5148m,新嘉华企业租用的海域远远大于该距离,不属于受灾区域。
对同一鉴定机构的同一人员得出的截然相反的结论,新嘉华企业提出了异议。 结果,这个纠纷事件一直在拖延。
结论不同的原因:“为了照顾门诊”
为什么会出现两个结论完全不同的鉴定报告呢?
对此,《每日经济信息》向山东海洋渔业司法鉴定中心专家马新求证。 作为参加此次鉴定报告的主要负责人之一,马新向记者表示:“根据我们踩出的数据和最终结论,此次中交企业埋下的污染区域只有5148m米,新嘉华企业所在区域远远大于此距离,污染对他们几乎没有影响。”
“为什么新嘉华也受到污染,首次报告被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
马新说:“老实说,他们本来就不在污染范围内,考虑到我们第一次对他们进行污染鉴定是他们吸引外资来的,我们也会相应地给予一些赔偿。”
鉴定中心相关专家发言认为,鉴定报告的最终结论具有调节作用。
(责任: df064 )
标题:“中国交建污染案宣判在即 诉讼标的达1.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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