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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1日消息,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如果投资者和经纪人在资产配置完成前抛售资产负债表,可能会被刑事起诉为非法抛售空。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最近的调查中发现,市场对如何在资产配置完成前卖出资产配置股票有些误解,并提出了警告。

出售购买的出售股票的客户中有一点似乎误以为他们可以在交易日收到的出售股票上进行交易。 即使他们发行卖盘时不持有股份,这笔交易也不会非法出售空。

在另一种情况下,一些承包人错误地认为根据分配代理商口头或书面确认他们分配的股份数量是在完成之日可以获得相同数量的分配股份的保证,因此可以在分配完成之前出售分配股份。

通常,必须在满足多个条件之后完成分配,而这些条件也可能无法实现。 特别是,销售一般要等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销售股票上市和买卖,以及联交所未经撤回该上市和批准后,才能真实。

因此,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在配股完成之前,配股还附带几个条件。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持卡人或注册人非法出售空,也有可能受到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处分。 根据《证券和期货条例》,非法销售空属于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和2年有期徒刑。

(责任: df064 )

标题:“香港证监会:配售股份提前出售面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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