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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信报报道,香港金管局昨日根据《中银领域条例》批准广州越秀集团、越秀公司和要约人越秀金融,分别成为创业银行大股东的支配权人。
创兴银行、越秀公司和旗下越秀金融发布联合公告。 金管局昨日根据《中银领域条例》批准广州越秀集团、越秀公司和要约人越秀金融,分别成为创兴银行大股东的控股权者,满足越秀收购最多75%创兴银行股的交易先决条件。
越秀集团去年10月宣布,计划以116.44亿元的价格,收购创兴银行最多75%的股份,至每股35.69元。 收购完成后,创兴现有大股东廖创兴公司的股份将从50.2%降至12.55%。
越秀集团全资拥有越秀公司和越秀金融。
(责任: df064 )
标题:“越秀集团收购香港创兴银行获港金管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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