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7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监督委员会发言人邓艳昨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沪港通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到了最后阶段。 他还详细介绍了沪港通试点实行名义持股人制度下,上市公司前10大股东新闻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新闻披露、境外投资者持股上限计算与认定、理财企业或集团企业权益披露等。

“证监会称沪港通试点准备已到最后阶段”

针对市场参与者询问沪港通名下持有人制度下,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认定和披露是基于名下持有人,还是基于实际权益持有人,邓舸表示,目前a股市场基于登记结算机构记载的股东名单确认股东身份,也就是名下持有人, 在沪港通实施初期,以名义持有者披露前十大股东是确保市场效率的重要制度安排。

“证监会称沪港通试点准备已到最后阶段”

对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规定确定,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企业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上市公司应当报告、公告临时报告。 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投资者持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未登记在其名下但可由该投资者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为者在一家上市公司持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证监会称沪港通试点准备已到最后阶段”

香港投资者通过上海股票买卖达到新闻披露要求的,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和新闻披露的义务。 因此,通过沪股通购买内地市场上市公司股票的香港投资者是新闻公开的义务者。

关于海外投资者持股比例的上限计算和认定,邓艳表示,单一海外投资者对单一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为10%,投资者及其一致行为者在一家上市公司所持权益应合并计算。

标题:“证监会称沪港通试点准备已到最后阶段”

地址:http://www.hkcdgz.com/xgxw/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