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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沪港通,资本增值税和股票股息税怎么征收? 证券监管委员会发言人近日表示,税收问题已经成为研究重点,目前正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相关业务。 我们认为相关税收的详细情况有必要尽快确定。
“资本增值税”又称“资本利得税”,一般是指纳税人对出售或转让资本性资产的所得征收的税。 目前,a股市场名义上还没有资本利得税,根据1998年《关于个人转让股份所得临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临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将继续进行。 香港股市也不对资本利润征税。 因此,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购买沪市a股暂时无需考虑税收。 当然,应该对海外投资者给予政策期望,如果将来a股市场要征收资本收益税,沪港通投资者也需要相应的安排。 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避税的安排》(简称《安排》)的精神,只有内地企业25%以上的股份由香港居民持有,或内地企业50%以上的财产由房地产构成等情况下,内地才可以向香港投资者的股权转让所得征税 由于沪港通投资额限制等原因,大多不是地产股,通常沪港通投资者不参与资本利得税。
关于股票股息税,目前a股市场的征收对象是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适用《公司所得税法》,将公司投资股票的红利加上其他各项所得,注销价格,有利润后,才需要缴纳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者持股时,根据全年《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所得税率为20%,持股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税率为10%,持股一年以上5%。
据说香港股市不存在股息税,这个说法不严谨。 至少在香港上市的h股在向投资者发放红利时需要代扣代缴股息税。 1993年国税总局《外商投资公司、外国公司和外籍个人关于股权(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从发行h股的境内公司取得的红利所得,暂时免除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国税总局废除了这份文件。 这样境外个人股东在境内非外商投资公司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当然,为了防止双重征税和逃税,根据《安排》,内地在香港上市的h股红利接受者为香港居民时,除了向控股公司25%以上的个体征收5%的股息税外,其他个体征收幅度为10%; 但是,即使a股市场在年末对个人股利实行差别征收政策,并由此持股1年以上享受5%的税率优惠,该政策也不适用于港股。 通常,港股投资者投资内地在香港上市h股,其股息税税率仍为10%。
这样,问题也出来了。 在a股市场,个人投资者持股一年以上可以享受5%的股息税优惠税率,但香港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购买a股,是随着H股市场的“大流行”依然适用一律10%的股息税税率,还是持有一年以上也有5%的股息税税率。
对非居民公司(依法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自中国境内所得的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公司向境外惠普非居民公司股东发放代扣公司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惠普公司向境外非居民公司股东发放2008年以后的股息时,一律为2008年以后年度的股息这些股东收到股息后,税务机关 这又有问题。 在a股市场上,公司投资者无需支付股票的股息税。 香港非居民公司通过沪股通购买a股后,是按照H股市场的“大流行”按10%的税率征税,还是按照a股方法,公司投资者是否不纳税,也有待尽快确定。 这个看法倾向于前者。 在香港公司所得税内地是收不到的,所以不应该在公司所得税这个层面上考虑税收。 另外,还需要尽快确定如何征收印花税。
推进沪港通,需要明确许多操作层面的实际问题。 也可以对沪港通先确定一套税收政策,然后慢慢磨合。 如果将来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规定不要追溯到过去就行了。
(责任: df127 )
标题:“开启沪港通需尽快确定关联税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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