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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票分割和合并?
在香港市场,上市公司可以重组通过股权分割或合并发行的股东权益,变更证券的发行数量或面值。 香港联合交易的所有限制性企业(简称“联交所”)也可以根据《上市规则》第13.6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价在0.1元港币以下或接近9,995元港币的,要求上市公司分拆或合并股票。 上市公司根据其需要分割或合并股票,分割或合并的股价也不得低于0.1元港币或接近9,995元港币。
股权分置通过增加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现有股票按比例分成多只股票,从而按比例降低分置后股票的市值。 股票合并是指减少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票数量,按比例合并现有的股票作为新股,从而使合并后的股票市值按比例上升。
二、港股通股的分割和合并生效日期和交易单位怎么样?
上市公司分割或合并香港股票前,应当在公告或通函内记载分割或合并的生效日期( t日)以及分割或合并后股票的买卖开始日期。 日期和时间表的详细情况列在预定的时间表中。
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或合并生效日前一个交易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确认是否进行股权分置或合并。 如果股权分置或合并计划被否决,此后该股权仍将按照原始代码正常交易。
关于交易单位,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分割和合并时,买卖单位也会随手变化。 各手买卖机构的一些变化遵循联交所的有关要求。
三、港股通股分割及合并期间的交易是如何安排的?
香港市场的股权分置和合并业务通常安排临时代码交易、并行买卖,协助有关证券以新、旧股票形式的交易活动。 参照所有相关规则,在香港股票流通中,股票分割或合并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股票分割或合并生效之日起,该股票通过临时代码以临时每手交易单位进行交易,原股票代码暂停交易。 其中,临时买卖布局的每手买卖单位=原股票的每手买卖单位/分割或合并的比例(分割时,其比例为1; 合并的情况下,这个比例1 )。
第二阶段:从上一阶段开始至少10个交易后,恢复原股票代码(以下简称“原代码”新) ),以新的一手买卖单位进行交易。 新的每手买卖单位通常恢复到分割或合并前的数量。 该股将与临时代码(新)并行交易。 在这个时期,临时代码和原始代码(新)的持有不相互作用。 即原代码)新)的持仓不能用于临时代码的出售,临时代码的持仓也是原代码)新)的出售。
考虑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企业(香港结算) )解决换股标准更名服务所需的时间要求,临时代码应在同时买卖开始前最少10个交易日设立。 否则,上市公司必须在有关公告通知书及上市文件中声明。
阶段3 :在上一阶段至少15个交易开始后,并行交易结束,临时代码停止交易。 或者将合并后的股票分割通过原始代码(新)以新的逐手买卖单位进行交易。
四、股权分置及合并业务可能对投资者账户内的港股产生那些影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简称“中国结算”)在办理香港股票上市企业股权分置及合并业务时,根据联交所和香港结算的业务规则,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安排,进行股票代码转换解决,调整账户持有数。 港股投资者应关注股权分置及合并时账户的股票代码和持有数的变化,根据《中国结算沪分企业港股投资管理结算业务指南》参与相关业务。
标题:“实战港股通:港股的分拆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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