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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全年至全年经营用地单价和总额top10地块共计55块( 5块地块总额和单价排在前10位),其中30块地块为商业办公用地,25块地块为住宅用地。 目前,21个地块尚未开工,占38%; 22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占40 % ( 7月31日《经济参考报》)。
未开工的项目和正在建设的项目约占8成,其中未开工的项目约占4成。 未开工的项目近四成受到两头的压迫,土地大王的开发面临了许多问题。 一个是当时土地价格过高,另一个是当时拼命拿地王,期待着房价持续暴涨,但进入年底后房地产市场急转直下,房价拐点突然降临,同时持续了意想不到的下跌。 由于这两头的压迫,地王项目开工推迟,产生了“地王好拿,项目难做”的困境,只能无奈地这样拖着囤货。
但是,拖着囤货也是没有办法的。 国土部于年公布了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开工开发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按照土地出让或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土地被闲置2年以上的,将被国土部门免费回收。 不,已经有两个地王项目被政府回收了。 另外,年地王应同时罚款和收回,年地王最少应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年个别项目也成为征收20%土地闲置费的时间节点。 希望国土部门依法征税或者收回解决。 在此基础上,国土部门应该公开化、公开化,公布对地王的解决结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到了清算地王的时候了。 将土地所有者和囤积行为分为私企、国有企业、外资公司。 私有公司出天价拿地王,出资是自己的,受到惩罚或土地被收回,损失由自己承担。 产权清晰,权利和责任统一,与民众多少无关。 唯一要强调的是,任何背景的私企或大型公司,如果违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要严格执法,要罚款的,要收回土地的。
国有企业中,大型国有企业以国家国有大树为背景,实力雄厚、资金实力雄厚,资金录用是否高效、是否有效、是否有回报、是否存在风险等对决策者没有制约性。 国有企业拥有不心疼、无法言喻的资金,成为了争夺地王的主力。 笔者曾多次写道,国有企业擅自拿地王罚款,或项目开发亏空败类,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现在到了清算和追究国企拿地王责任的时候了。
国土部门列出国有企业被克扣土地王罚款或者被追回的名单,同时国家审计署应当进行专项审查,审查盲目克扣地王造成损失的决策失误或者擅自确定的经营责任,中央企业主管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应当 地方政府和部门主管应当尽快对国企干部在拿地王方面的失误承担责任。 绝对不可避免的是,中央企业国企盲目跟风攫取土地之王会造成损失。 应该对公众说一种说法。
外资公司明确高价造成的损失责任,并负责确定。 外资取得和囤积土地的首要问题是地方政府不追究责任或者根本不追究责任。 典型的是,许多政府容忍李嘉诚囤积居奇,项目四年来只完成了1%的开发。 李嘉诚在内地投资的项目不仅有房地产,还有港口、码头、物流等行业,对地方税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受“一发不可收拾”关系的影响,地方政府无法触及这些大公司的敏感神经,可能会影响这些公司在其他行业的投资。 不仅李嘉诚,其他外资也有同样的情况。
充分了解地方政府投资难、地方财税收入紧张、就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现实困难情况。 但是,在土地问题上,已经一点也不能放松或尽情地开发利用。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至今,外资存在差异,在税收、取土、融资等方面给予外资过度优惠政策应寿终正寝。 为了建立市场经济,需要内外资本平等的公平市场环境。 在改革开放初期,需要对外资进行过渡性、阶段性的优惠,今天和同事一样更重要。 如果在囤积问题上向外资网打开一面,那既是对内资的不公平,也是对《闲置土地处置方法》等一系列土地法规的亵渎。 鉴于历史遗留问题很多,一种折中的办法是,给外资一个过渡期,恢复建设期和建设期,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处罚一定要到位,收回土地。
(责任: df101 )
标题:“李嘉诚囤地多地政府纵容 或到了清算地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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