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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信报报道,3月香港立法《企业条例草案》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几乎所有方面都要求废除私有化中的“几头”规定。 政府在讨论意见后,昨天提出议案,建议放弃“人头数”规定,如果独立股东中有一成反对表决权,这个私有化计划就完蛋了。

“私有化“数人头”规定望更改 最快2014生效”

1成的股东提倡反对私有化

政府方面表示,新方案将融合“一股一票”和保障小股东权益的精神。 他说,如果提案获得本届立法草案委员会和大会通过,明年就可以向新立法法提交《企业法》附属法例,预计最快将于年实施。 但是,他说,如果提案这次没有通过,就有必要推倒整个草案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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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数”是指私有化计划必须半数以上出席股东投票并得到支持才能通过的规定。 当时,在委员会的讨论中,席间的许多商会和法例界团体也指出,“几只”与企业法中“一股一票”的大致情况相抵触,而且部分股东分割股票会影响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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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保存规定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当时应书面保存“头数”,以保障小股东的利益。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会议的一些代表认为,企业法加入《收购和合并规范》,如果表决权1成以上的独立股东反对,提案可以讨论被否决的标准。 企业登记处目前使用相关概念,建议私有化计划要获得通过,反对票数不得超过独立股东表决权的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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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方面表示,建议小股东拥有否决权。 例如,如果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的股份占6成,则可以用仅有4%的股份的小股东来击败。 大股东的所有权越高,拒绝必要的所有权,越少。 他还表示,由于企业不需要考虑投票时的股东人数,新方案将使投票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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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规定引起争议的原因是,在2009年初的盈科00008私有化计划中,有人怀疑“种票”试图影响几个人头的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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