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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06年因挪用高层资金引发“爆炊”,已清盘的大发证券股东方雪仪为了提高企业的流动资金比率,参与客户共411万元的股票买卖和清洗黑钱1,900万元。
方雪仪被曝光后逃往澳大利亚,日前被引渡回香港,昨日提及清洗黑钱等47项罪名,无需答辩,仍在等待消息。
与股票洗钱有关的
被告方雪仪( 56岁)因警察商业犯罪调查科的疏漏,被起诉清洗黑钱1起,盗窃24起,诈骗22起,但无需答辩。 检方昨天拘留案件后,申请下月初提出申诉,经律政司指示,并得到法官批准。 被告没有保释申请,继续在押。
指控罪名是指被告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担任大发证券董事期间,联和丈夫郭活恩洗钱超过1,950万元。 8名顾客共盗窃约411万元的股票,滙; 丰控股( 00005 )、建设银行) 00939 )等16只股票,以及23名顾客发出虚假的股票余额通知,维持在大发的股票账户上,从而蒙受了损失。
大发证券董事和大股东郭活恩于07年在审判途中被批准解决1,950万元的赃款,被判入狱40个月。
署主任法官:杜大衞; ; 案件编号: escc 2007/12; 7月3日再联系。
标题:“大发证券前董事被引渡回港 涉挪用股票洗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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