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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香港证监会昨日将《内幕消息披露指引》刊宪,该指引年1月1日起实施而生效。指引额外条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昨天发行了《内幕信息披露指南》,该指南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 指导附加条文将为上市法团及其人员就其责任提供进一步的解释指导,协助其遵守有关规定。

新规定,上市法团未能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将受到民事制裁。 新制度授权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以市场失当行为审查处的席位为前提,对执行股价机密数据披露规定、内幕交易等6种市场失当行为直接启动调查手续。

标题:“港股内幕消息披露新规发布 明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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