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29字,读完约5分钟

百万以上像中国中冶( 601618.sh )一样,对于马上有数亿资金进出的中央企业来说是更小的数量,但对于个人来说百万以上是一大笔钱。 尽管工程已经完成,还有一百万多的工程款,但未来仍很落后,这表明实际施工人员王兆心碎憔悴。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2007年10月,中国中冶子企业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中国一冶”)上海分企业和上海二十冶劳动服务企业)后更名为“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劳动服务企业”),签订总额487万元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上海博力把建筑任务交给王兆存,从那里收取管理费。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根据协定,2008年3月工程竣工后,中国应向上海分公司付款。 但是,据说王兆存没能从上海博力手里拿到所有的钱,中国的一冶上海分企业没有结算。

王兆受不了了,想每年起诉中国一冶和上海博力,判决两家企业支付剩下的工程款114万元。 今年年初,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上海博力应向王兆存支付114万元。

但是,王兆存为了起诉中国一冶上海分企业,私下与上海博力签署了协议。 协议副本不得由王兆存向上海博力索赔。

7月10日,中国一冶法律事务部史志军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工程涉及与上海博力的结算尚未结束。 王兆存没有和中国一冶签订合同关系,要起诉也是上海博力起诉中国一冶。 《投资者报》记者提出何时完成与上海博力的结算时。 史志军表示,将详细询问上海分公司。 截止原稿之前,记者没有收到回复。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对王兆存来说,诉讼胜诉,但依然未能拿到相应的工程款。

分包中隐藏的危险

在这个项目之前,王兆存经常与上海二十冶劳动服务企业(后更名为“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劳动服务企业”)联系。 两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上海二十冶劳动服务企业把工程交给王兆存咨询和实施,可以自己收取工程款几个点的中介费。 中国一冶法务部的史志军也向《投资者报》记者确认,王兆存一直代表上海博力前来。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在领域内就是这样做的。 作为个人直接接受工程并不容易。 因为这只能依赖劳务企业。 ”王兆存说。

根据该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承包工程是上海市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企业厂内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及热点联产项目的建设工程。 承包人是中国第一冶金建设企业的上海分企业,分包人是上海二十冶劳动服务企业。 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07年10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分包合同价款金额约为487万元。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王兆存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根据协议,工程完成后,中国将工程款交给劳务企业,劳务企业抵扣6个百分点后,将货款交给自己。 但是,中国在给了一部分钱后,没有按照合同给劳务企业剩下的钱,各种材料不合适等,都是以莫须有的理由来搪塞。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根据劳务工作情况,王兆存要求劳务企业,劳务企业必须再次要求中国。 但是,劳务企业显然把责任推给了中国。

记者致电上海博力劳务经营部长张茂久时,张茂久表示,此事直接找王兆存,与自己关系不大。

因拖欠工程款而引起的诉讼

但是,由于王兆存没有与中国一冶直接签订合同关系,因此,即使王兆存直接向中国一冶要钱也很难。 王兆存只能和上海博力协商,以上述海博力的名义向中国要钱。

史志军对《投资者报》记者说,企业和王兆存不存在合同关系。 这是因为从合同的角度无法无限追溯。 责任首要看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年,上海博力致函中冶纪委,称与中国一冶上海分企业签订宝钢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企业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及热电联产项目分包合同,承接的业务于2008年4月全部施工结束,交货后采用。 但是,到今天为止,这家企业用各种无缘无故的借口拖延时间也不结算,所以我公司支付给该项目工人的工资和材料款项约100万元左右,至今仍无法结算。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强烈要求找到企业,尽快还债。 我公司强烈要求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尽快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但是,之后中国无视了。 ”。 王兆存说。

史志军表示,该工程与业主结算已完成,但与劳务企业结算尚未完成,工程结算比较多、复杂,涉及人手、机械设备及材料等方面的差异。

但是,具体复印件存在分歧,对于何时能与劳务企业完成结算,史志军表示不知道具体情况,将与上海分企业的同事联系。 截止原稿前,中国一冶上海分企业未与记者联系。

忍不住,王兆存要找法律途径。

打官司前,王兆存必须寻求博力企业的帮助。 “因为没有和中国一冶签订合同,正在起诉中国一冶。 而且,需要劳务企业的支持。 ”王兆存说。

但是,对劳务企业的支持也不是无条件的。 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企业要求与王兆存先签订协议书,上海博力同意王兆存以实际施工方名义以上海博力和中国一冶为共同被告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王兆存在法院判决文件中表示,不得向上海博力申请执行工程款。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年,王兆存起诉中国一冶上海分企业和上海博力。 今年初,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称,一冶上海分企业与王兆存无合同关系,该企业与博力企业未就工程款结算。 因此,向王兆存要求上海分企业承担款项并未得到支持,要求被告上海博力支付原告王兆存工程款114万元和2008年以来的利息。

“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王兆存好像进入了“死胡同”。 法院判决支付上海博力,但在与上海博力协商之前,不得向上海博力申请执行工程款。

(责任: df064 )

标题:“中国中冶:子企业拖欠工程款5年惹官司”

地址:http://www.hkcdgz.com/xgxw/7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