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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为了配合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10月实施的保荐人监管新制度,香港证券交易所( 388岁)昨天宣布了包括8周“冷静期”在内的多项新措施,在申请上市时将在基本完善的股票招股书上上传英文申请版。 并且,为了加强抵抗力,监管机构将公布发回申请的保荐人的姓名,香港证券交易所还将出台“三天初查”等过渡期计划,让保荐人熟悉各项新措施。

“港交所落实保荐人新规 增设半年过渡期”

香港证券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科主管戴琳·哈姆( david graham )表示,这些修订提高了招股书申请版本的质量,缩短了监管机构提出意见的程序,简化了要求的文件数量,提出了很多指导方针,上市流程很好

半年的过渡期是目前的机制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去年12月公布的咨询总结,香港证券交易所拟公布的新措施已经明朗,但遭到业界强烈反对,批评该提案不可行。 因此,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作出临时安排,提交上市申请( a1表格)时相比,需要在“容易披露”的网站上刊登基本完整的招股书的措施,本来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从6个月推迟到明年3月31日。

“港交所落实保荐人新规 增设半年过渡期”

过渡期保荐人只有在现行机制,即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上传预备书。 期内申请被退回时,香港证券交易所不在“方便公开”的网站上刊登申请人姓名、推荐人姓名及还款日期。 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交招标书的中文版。 但是,8周的“冷静期”的预定不会推迟实施; 换言之,今年10月至明年3月的申请被发回时,保荐人必须在8周后获准重新提交上市申请。

“港交所落实保荐人新规 增设半年过渡期”

申请时的招股书必须大致完成

香港证券交易所确定,将从明年4月1日起严格执行公募书中刊登的英文申请版新措施,不再延长过渡期。

在15个海外交易所上市5年以上、市值在2亿美元以上的申请人,可以向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出版物保密归档。 香港证券交易所对个别分批上市的申请,也免除上传招股书。

过去上市申请的首要问题是保荐人急于提前上市,未妥善完成职称评审工作,上市申请时公募函水平较低,因此香港证券交易所新措施的要点是,公募函必须在上市申请时“大致完成”。 关于什么是“基本完成”,香港证券交易所将实施一年(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的“三天初查”过渡期安排。 香港证券交易所根据“三天初查”核对表,核对上市申请后,决定是否接受详细审查。 核对表按章列出“大致完成”招标书中应包含的要素。 例如,《摘要》需要公开业务模式、股东数据、未来计划等。

“港交所落实保荐人新规 增设半年过渡期”

香港证券交易所强调,“3天初查”无法取代对现行股票招股书申请版本的仔细质量判断,即使在“3天初查”期间发现个别股票招股书披露严重不足,也可以发回申请。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在实施“三天初查”后的六个月内,也就是明年3月31日前,探讨是否需要继续在剩下的时间进行研究。

“港交所落实保荐人新规 增设半年过渡期”

(责任: df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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