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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针对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复出奇,向法院申请涉嫌会计造假的中国金属再生资源( 00773 )清盘,首次使用法定权力要求上市公司清盘。
市场关注证券监管委员会罕见的干预申请能否清算上市公司,保障投资者的预期效果。
保障投资者关心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此次动员了《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的权力,申请了中金的再生。 法律界人士解释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涉及运用相关法定权力要求清洁企业,任命清洁人员开展清洁程序。 在清盘过程中,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者,其恢复权益的排名远远低于债权银行、员工及供应商等债权人,最终考验其如何实现投资者的监管目的。
中金再生去年6月中期报告显示,银行存款和现金约17.3亿元,银行贷款将达到53.1亿元,主要资产将达到129亿贸易和其他应收账款。
与上一年3月底要求使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权力冻结新上市不满3个月的半新股洪良存款银行近10亿元的资金不同,无论法院同意任命清盘人,如何可以在清盘过程中改变足够的资产
当然,清盘人竭尽全力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除了改变资产和追讨债务外,也可以向侵害企业利益的人、履行职责的企业董事、可能丧失专家责任的法律、会计等专家要求赔偿。
中金重生的第三大股东刘央西京投资主席表示,涉案人员正在探索真相、探索真相,如果媒体报道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入驻固有法院的事实属实,将等待法院的判决。 香港是法治社会,她个人相信法律,完全尊重法院的决定。
(责任: df064 )
标题:“香港证监会首用权力 申请将中金再生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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