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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确定,如果想重新申请贷款购房并享受首套房政策,其房仍必须为“普通商品住宅”。
市场一直在等待银行发布分行级执行住房贷款细则的同时,上海并不打算完全放宽套房认定标准,如果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并享受套房政策,其房源仍将是“普通商品住房”
澎湃信息记者报道,10月13日下午,央行上海总部召集辖内各商业银行举行座谈会。 目的是“贯彻落实”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善住房金融服务业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的相关精神和要求。
一位知情人士在上述座谈会上表示,央行上海总部确定,拥有一套住房并结算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要想重新申请住房贷款以改善居住条件,必须是普通商品住房,银行推出首套房
中央银行总部的这一要求,事实上也是对“通知”的再次强调。 央行决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将执行套房贷款政策。
但是,上述通知发布后,各银行在总行层面制定相关细则和实际操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该标准,不强调是“普通商品住房”,而是打算清算房贷购房,享受套房贷款政策。
其中,建设银行10月9日通过官网宣布,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结算、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重新申请购买住房的,可以参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具体操作由各地分店掌握。
另外,各分行的住房贷款新政细则尚未出台,澎湃信息记者日前以购房人身份咨询多家银行的分行住房贷款相关政策时,得到的回答是:“目前以申请人名义无贷款的,无论是否有房,均可按首套房计算。”
随着央行上海总部此次确定套房标准只适用于“普通商品住宅”,业内人士预计,这将大大限制约束力。
上海目前的普通住宅标准需要满足1、5层以上(包括5层)的高层住宅、不足5层的旧式公寓、新式里技、旧式里技等3个条件。 2、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 实际成交价格:不超过同水平土地上房屋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位于内环线以内的不到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不到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不到160万元/套。
该标准的最新调整是去年1月,此后房价有所上升,但该标准尚未跟进。
(责任: df101 )
标题:“上海限定第二套买普通住房才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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