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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天上午9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判决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企业和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企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纠纷案。 法院认定,被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存在不当之处,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结果适当。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但不影响本案审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审。

“360诉腾讯垄断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此案是我国网络史上最大的诉讼投标额垄断案。 涉诉双方都是我国互联网行业的龙头企业,双方之间爆发了很多诉讼,被业界称为“3q”战争。 本案是“3q”大战中最引人注目的事件。

年11月,北京奇虎科技企业(简称奇虎企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企业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企业)腾讯计算机企业)滥用其在即时通讯软件和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

奇虎企业于去年11月3日发表《给广大qq客户的信》,明确禁止其客户采用奇虎企业的360软件,否则将停止qq软件服务。 拒绝向安装了360软件的客户提供相关的软件服务,并强制客户删除360软件; 采取技术手段,阻止安装360浏览器的客户在qq空之间访问,在此期间大量客户删除了奇虎企业相关软件; 年11月20日,工业和新闻化部以具体的行政行为,谴责和禁止了腾讯企业和腾讯电脑企业的前述行为。 腾讯企业和腾讯电脑企业捆绑qq软件管家和即时通信软件,以升级q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构成捆绑销售。 腾讯企业和腾讯电脑企业的上述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阻碍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 判决要求腾讯企业和腾讯电脑企业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并道歉,连带赔偿奇虎企业经济损失1.5亿元和合理支出100万元。

“360诉腾讯垄断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年3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企业的所有诉讼请求。 奇虎企业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年11月26日,360对腾讯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事件,二审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责任: df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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