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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集团年内不再有可能在香港上市,但根据来自香港的最新消息,香港证券交易所同意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 前提是阿里巴巴需要接受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一些限制条件,但相关提案被马云(杰克默)拒绝,阿里巴巴上市进程陷入僵局。

“马云拒绝港交所限制条件 阿里巴巴年内在港上市无望”

阿里巴巴如果今年内在香港上市,必须在9月底之前向香港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但阿里巴巴提出的合伙人制度在香港是史无前例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不想为阿里巴巴破例。 但是,拥有阿里巴巴34.7%的大股东日本软银承诺将投票权“委托”给阿里巴巴合伙人,阿里巴巴管理层原有股份的10%加上阿里巴巴合伙人将拥有40%以上的投票权

“马云拒绝港交所限制条件 阿里巴巴年内在港上市无望”

香港证券交易所表示,阿里巴巴要以合伙人制度上市,需要接受部分限制条件。 合伙人制度设有三年的比较有效期,其间马云(杰克默)和管理层最多可以减持25%的持股。 股东大会指定董事的连任次数应当降至一两次。 如果阿里巴巴接受港口并提交所有相关提案,就可以在今年内上市。

“马云拒绝港交所限制条件 阿里巴巴年内在港上市无望”

令人意外的是,对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限制条件,马云(杰克默)不接受,多次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 根据年阿里巴巴与雅虎签订的股份回购合同,阿里巴巴只有在年前上市,才能向雅虎回购剩余22.8%的股份。 该协定还规定,阿里巴巴上市地点除香港和美国外,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在中国内地上市。 但是,国内a股市场尚未恢复新股发行,而且阿里巴巴作为在国外注册的民营公司,在a股上市之前将面临更多复杂的情况。 这是因为回归内地上市只是阿里巴巴的后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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