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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甄美薇昨日表示,香港推进证券无纸化的主体法律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 主要复印件涉及证券和期货条例、企业法和印花税条例等的修改。
她说,根据香港现行法规,投资者持股如果由香港中央结算企业保管,可以通过非倾销方法转让股票,过程也与纸张无关,但这些股票的法定所有权实际上属于中央结算企业而非投资者,情况不理想。 此外,香港的新股认购活动仍涉及纸质实物申请。
甄美薇指出,由于港股投资者的习性在于目前的方法,在推进证券无纸化的初期将设置过渡期。 也就是说,与纸质和无纸证券的交易并行,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将率先试点,将来重新考虑也将扩大到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的企业。 而且,香港证券监管委员会预计将根据市场对证券无纸化的接受程度修改合理的交易收款水平。
(责任: df127 )
标题:“香港推行证券无纸化将设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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