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04字,读完约2分钟
新交所公布熔断机制后,香港证券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昨日( 2月13日)表示,将考虑设立港股熔断机制以维持市场秩序。 接近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人在《第一财经日报》上表示,港股熔断机制不太可能使用内地涨停机制。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是1987年世界股灾发生后,为抑制股票交易风险而设立的交易制度。 根据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解释,熔断机制是指价格在极短时间内急剧呈现极端振幅,超过某一默认振幅,导致相关证券、证券集团乃至整个市场的交易暂停的机制。
李小加昨天在《小加网志》上表示,建立熔断机制的目的是给市场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防止程序错误和乌龙指令等非基本面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产生恐慌反应。
李小加表示,近年来,计算机程序自动化交易发展迅速,可能引发价格错误的盘货,引发过度反应威胁市场秩序。 因此,今年年初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新的电子商务监管规例,现在正是重新研究香港市场是否需要熔断机制,为香港股市找到最佳模式的时候。
他强调,研究熔断机制不是为了与内地交易所接轨。 他说,香港的熔断机制不一定像内地和一些其他亚洲市场一样,设定了严格的每日限价。 另外,熔断机制并不一定与停止高度相同。 例如,多个交易所使用的熔断机制可以提供暂时的冷静期,在此期间进行有限的交易。
据香港证券交易所附近人士昨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内地10%股价涨停机制是熔断机制的一种形式,港股和内地股市投资者构成不同,香港证券交易所效仿这种方式直接介入市场的可能性很低,采用美股方法,
为了防止高频电子商务引起的极端市场波动,美国在年6月美股下跌千点“闪电崩盘”后实施了更为严格的熔断机制。 除个股熔断机制外,目前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在1个交易日内下跌10%,交易将暂停一段时间;指数跌幅达到20%或30%,将实施更严格的措施,熔断门槛随道琼斯指数水平变化而调整。
这些人表示,港股引入熔断机制还处于初步探讨阶段,需要在公众咨询中达成一致,没有时间表。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雷祺光此前向媒体表示,在交易科技快速发展的影响下实施熔断机制是国际趋势,国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也呼吁各国推进研究。
(责任: df126 )
标题:“港交所李小加:筹划港股熔断机制”
地址:http://www.hkcdgz.com/xgxw/4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