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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参与者:

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指出,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构(以下简称“沪港通”(试行将于年11月17日正式启动。 现将一些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旗下的中国投资新闻有限企业作为本所证券交易服务企业提供港股通服务。

二、中国投资新闻有限企业指定本所网站( sse )发布港股通的交易日安排、港股通的名单、参与港股通业务的证券企业名单及其他新闻。 市场参与者可以在本所的网站“沪港通专栏”上查询。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行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港股通股转入、转出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五闭市后定期进行,并于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生效。 中止股票上市等需要即时转入、转出的情况除外。

关联股转入或转出香港股票的生效时间以中国投资新闻有限公司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根据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的规定,港股通总额为2500亿元,港股通每日金额为105亿元。 上海股通总额为3000亿元,上海股通每日金额为130亿元。

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制性企业(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公司在沪港通开始日已经实施,但股权分置合并尚未完成,或申请在沪港通开始日至年11月30日之间开始股权分置合并的,该企业股权将开始沪港通发行。 股权分置合并完成后,符合相关规定的,转入港股通股份。

“关于启动沪港通试点有关一些事项的通知”

六、联交所上市企业排除港股通投资者参与《沪港通试行办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股、公开出售的,本所不将其股份纳入港股通股份,或者可以将其股份划入港股通股份。

七、本所暂时免除因本所会员参与港股通业务而产生的参与人交易业务单元流量费用。

通知这里。

标题:“关于启动沪港通试点有关一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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