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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29日宣布关闭市场后,将就该股的不同权利问题向市场咨询,并根据咨询结果修改现行《上市规则》,决定是否接受不同的投票权框架。
“同股不同权”的讨论,源于去年阿里巴巴携“合伙人制度”到香港ipo。 由于谈判破裂,阿里巴巴放弃了香港,赴美。 目前,阿里巴巴的ipo流程也进入最后阶段,最早将于9月在美国上市。 阿里巴巴最新公开募股显示,市值有可能达到1381亿美元。
由于失去了阿里巴巴这个巨无霸,香港监管层和金融界开始反思如何平衡“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和“新兴公司治理结构创新”。 经过几个月的博弈,香港证券交易所终于决定让市场做出决定。
香港证券交易所表示,这次,关于不同的投票权框架,即目前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有意上市的企业是否应该允许使用与股票持有量不成比例的投票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管理框架,有两个概念 第二,该股同权,即目前的申请人和上市公司,必须确保其股票的投票权与这些股票的股东权益“合理比例”。 意味着如果一个股东与另一个股东在同一家企业持有同一股东权益,则不得比另一个股东拥有更大的投票权。
香港证券交易所表示,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将产生这一预期或以下结果之一: 没有必要修订《上市规则》,现行方法得到了支持。 此时,联交所刊登咨询总结,说明相关结果的依据; 支持对《上市规则》进行重大修改,接受不同的投票权框架。 在这些情况下,联交所也刊登咨询总结。 《上市规则》的任何修订都必须进行第二阶段的正式咨询程序,包括对任何拟议《上市规则》修订的范围和术语等细节的咨询。
香港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认为,《上市规则》负责定期研究《上市规则》,并在适当的时候咨询市场意见,因此规则必须反映目前市场接受的标准。 《上市规则》明确禁止不同投票权框架已近25年,目前概念文件之所以出版,首先是提供正式平台,在市场和大众具备必要新闻的情况下,成为对香港非常重要,并且可能引起社会广泛评议的议题。
戴林瀚还表示,概念文件中肯且纯粹以事实陈述,分解后给出相关事项,并准备考虑一些事项。 联交所对此没有默认的角度,期望听取各方的意见。
(责任: df062 )
标题:“港交所就是否接受“同股不同权”咨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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