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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信报报道,香港的场外衍生品监管制度要到今年下半年才正式实施。 为了鼓励此前市场参与者(以银行为主)自愿聘用本港场外结算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金管局计划于今年5月开始采取临时措施,使相关场外交易合约享受目前现货和期货结算所参与者的保障。

“香港场外衍生工具监管临时措施最快五月出台”

证券监管委员会和金管局计划明年年初实施新的监管制度,但市场普遍认为香港场外衍生产品市场规模较小,因此应先注意欧美立法的进展,再审慎在港推行。 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时间表,完成咨询的主体法例将于第四季向立法会提交草案,并就相关附属法例向公众咨询,因此最早将于明年下半年正式实施制度。

“香港场外衍生工具监管临时措施最快五月出台”

港元或以人民币计的利率掉期( irs )和长期非结算合同) ndf )均在场外结算所结算。 目前,制度实施至今还有一年多,许多银行已经在海外相关结算所进行结算,但监管机构希望银行尽可能在当地结算所进行监管。

鼓励修订预定银行自主进行现场结算

因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计划通过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92章,制造诱因鼓励银行自愿在当地结算。 证券监督委员会监察部高级部长梁仲贤近日出席立法财经事务委员会时建议,个别场外交易合同均包含在《期货合约》的定义中,场外结算所的参与者均由“债务超额”条文保障,与现有3个结算所(实物、期货及期权)一致

“香港场外衍生工具监管临时措施最快五月出台”

政府将于五月代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宪报公告,经过“先签订,后审议”的手续,修订后的附属法例生效。 “不能还债”的条文赋予结算所权力,参加者破产后结算所可以使用该抵押品。

监管制度正式施行后,监管机构将强制银行进行现场结算,届时该临时措施将失效。

梁仲贤表示,场外衍生工具监管是一个全球项目,香港证券交易所( 388 )设立的结算所尽早开始服务,被金融机构采用该服务后,将积累越来越多的时间,未来市场参与者可以更放心地采用,

监管机构表示,一些其他市场的结算所已经为港元和人民币衍生产品提供中央结算服务。 这是为了利用临时措施鼓励银行自愿在港结算,使香港能够与海外市场竞争,从而巩固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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