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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8日宣布,香港上诉法院当天批准将老虎基金的3名亚洲及其相关人员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相关案件移交香港终审法院审理。
据悉,香港终审法院将裁决原讼法庭是否拥有司法管辖权,以及最终决定是否在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查处或刑事法庭违反法例。
2009年8月,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对老虎基金的亚洲和3名利益相关者提起法律诉讼,就老虎基金亚洲于2009年1月6日进行的建设银行股票交易,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冻结老虎基金亚洲总额2990万港币的资产 年4月26日,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次向法院申请禁令,禁止在香港交易上市证券和衍生工具,参加新的指控,申请冻结老虎基金亚洲其他1项共计860万港元的资产。 他指出,这笔资产是从中国银行关于股票交易的指控中推断出的老虎基金亚洲从中赚取的利润。 但香港原讼法庭随后决定不支持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诉讼。
年2月,香港上诉法院推翻原讼法庭的判决,裁定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老虎基金相比在亚洲提出的法律程序上拥有司法管辖权。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很快宣布,将继续就老虎基金涉嫌在亚洲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案例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多项救助令和强制令。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说:“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欢迎上诉法院的判决,该判决确认了我们进行法律程序的角度。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继续以公平、严厉的方式查处同类案例。 ”
昨天,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表声明,强调向香港终审法院申请加快审理。
标题:“老虎基金操纵中行案已交香港终审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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