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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通通讯社6日专信》立法雷曼集团发布调查报告指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行政总裁韦奕礼应审查雷曼·范西债等产品文件时,应对职业投资者的需求及其观感上的不足负责。
报告指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对金管局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履行监督方面没有达到预期水平表示失望。
报告显示,雷曼破产前,曾俊华和陈家强并未察觉,而是涉及金管局和证券监管委员会业务应关注的事项。 因此,没有意识到有必要研究监管安排。 在雷曼破产之前,两人没有主动提出或要求考虑。 雷曼破产后,数以万计的投资者受到影响,曾俊华要求两家监管机构提交报告。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一开始就知道,迷债有可能通过零售银行向一般大众流通。 对此,委员会认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应预览零售投资者为了产品名称而将迷债理解为以前流传下来的债券,对此也有一定的责任。 (操作系统)
标题:“雷曼迷债小组:证监会韦奕礼需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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