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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上市公司每年都有机会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们表达意见,但迄今为止,市场普遍认为股东会是多种形式,议案能否通过仍由大股东决定。 但是,据本报统计,在过去两个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近三成的议案未能得到九成以上的赞成,可见小股东越来越重视自身权益。
调查香港证券交易所( 00388 )“容易披露”网站后进行统计,从4月1日到6月8日,共举办了861个股东周年大会。 其中,238个股东大会中,部分议案只赞成不到九成,但12个股东大会中还有部分议案反对,相关议案通常给予董事会发行新股的常规授权或个别董事的连任。 查阅去年的资料,可以发现,今年议案不足90%的238家企业中,只有221家在去年也处于同样的状况,而议案被反对的企业中,只有3家处于同样的状况,小股东的“维权”意识越来越高。
通常议案只有50%的人赞成
被誉为“股坛长毛”的独立股东评论家david webb曾经发起运动,鼓励出席股东大会,并对通常的授权方案投了反对票。 他指出,香港证券交易所两年前就常规授权进行咨询后,应修改上市规则,将授权授予的股票发行上限从20%降至5%。 他接着指出,在本港,授权方案通常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过半数赞成通过,但在英国为70%,在内地也为4,在之后正式发行股票时也需要股东批准,香港在保护小股东权益方面较差。
他还建议,香港证券交易所应规定董事会提出配股建议后,在14天内完成。 因为根据现行规例,董事会可以先提出建议,等股价上涨后再用原有配股增加折扣。
委员会监察公司
香港投资学会主席谭绍兴表示,2008年电盈( 00008 )私人化以后,小股东开始在股东会上更积极地发表意见,在一些政党的推动下,出现了专门为股东会投票的“专业小股东”。 他建议,为了提高本港的公司管理水平,可以参考内地的方法,要求企业设立由员工和小股东组成的监察委员会。 该委员会可以直接查阅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不像中信泰富( 00267 )那样因为拒绝公开文件而出庭。
标题:“小股东挺身护权益 两个月三成议案未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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