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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报报道,证监旨在收紧新股保荐人监管的新规,咨询至7月初。 其中争议最大的是招股文件不齐全,保荐人将承担刑事责任,大小投资银行强烈反对。 据市场消息,目前共有14家投行划清界限,计划通过联合署的方法向香港证券监管表达反对意见,特别是除欧美投行外,此前“对抗”的中资行也很少参与。 但对于投票的反对意见,一位立法会议员不承认,认为全球大趋势是加强市场监管,香港不例外。

“保荐人附刑责新规争拗 14投行拟联名反对”

近年来,由于香港新股相继破裂,投资者不满情绪高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托民意出台的监管保荐人新规,目前通过的机会非常大。 但是,来自被比较的投资银行界的反弹非常大,目前有14轮投票共同表示反对。

投行:审查请不要漏水

据参与共同体的投资银行家称,证监将全部责任推给保荐人,要求保荐人通过新股上市实现“waterproof”,“这是不可能的任务”。 他指出,参与上市过程的有会计师、律师、评价者等多个专业团体,“大家都是专家,不能要求我们挑战人家的专家。 既然如此,大家就应该负责,不应该一个人负全部责任。 “”

“保荐人附刑责新规争拗 14投行拟联名反对”

以前有消息称,众投行为阻止了证监的新参选,聘请了达维律师事务所( davis polk & wardwell )公司诉讼部合伙人陈翊庭等担任参谋。 陈翊庭曾经是香港证券交易所的干部。 据悉,目前参加联合警署的除欧美大型投资公司外,还包括中资证券公司,如中银国际和中金等。

“保荐人附刑责新规争拗 14投行拟联名反对”

学者:可以在推荐信中记载推荐者的成绩

业界反对推荐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呼声很高,昨天的某论譠; 上,本汇富融资有限企业董事甄文星指出,证监案例缺乏整体性和前瞻性,在遭遇金融海啸和民营企业爆炊时,每次都“偷工减料”,很快出台了新的监管政策,没有充分考虑行业意见。 也有反对监管机构过度干预的呼声,科技大学财务系主任陈家乐在募集新股时,将保荐人过去的实绩记载在公募书中,并记载在巿; 市场自行决定是否投资。

“保荐人附刑责新规争拗 14投行拟联名反对”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以下修例的要点,保荐人应当对疏忽承担刑事责任,最严重的可以处以70万元罚款和3年有期徒刑。 此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总裁奥达里在出席公开场合表示,他对咨询收到了大致正面的意见。

被称为“股坛长毛”的独立股票评论家david webb也赞成证据监修案例。 他指出保荐人具备专业资格,必须对监管不善负责,否则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上巿; 企业有意隐瞒,推荐者也有责任核查并进行充分的学习。 有反对之声表示,加强保荐人的监管将是本港的新股巿; 赛场发展迅速,david webb持相反观点。 他维修案例为本港巿; 市场的质量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 但是他反对限制推荐人的数量,认为联合推荐人之间可以分担工作和责任。 立法会议员汤家骆也表示: 巿; 市场必须自行评估是否相信保荐人,并由监管机构保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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