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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已故原香港证券交易所主席郭莫慧馨2003年至2007年通过汇丰民营银行认购股票联动型( eln )及股票累计期权) accumulator,导致亏损,入股固有为汇丰民营银行8,000家。 法院昨天驳回了申索。

法官在书面判决中指出,郭莫慧馨必须对在银行开户的文件小册子的签名负责。 判决书中说,郭莫慧馨是成年人,不是孩子,没有大学毕业,但在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修了两年的数学课,应该可以知道签署相关文件的风险。 文件显示,郭莫慧馨对股票累计期权的原理也有所了解。

“女富豪炒票据致亏损 追讨汇丰遭法院驳回”

索赔8千万官员并指责其不合理

法官还指出,郭莫慧馨如有疑问,必须实时提交银行,但在此过程中,郭莫慧馨除了询问银行职员选择什么产品和服务外,还未查询任何重要事项就签署了。

法官特别指出郭莫慧馨的申索金额不合理。 她认为,既然自己不太了解产品的“毒性”,就不能忍受损失,也不能得到回报。 根据汇丰的计算,除去过去eln及股票累计期的权益投资收益,她的损失约为4,149万元。

标题:“女富豪炒票据致亏损 追讨汇丰遭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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