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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 02222,hk )创始人吴长江与企业现任董事长王冬雷的争执上升到互相指责违反刑法的地步。
9月10日,王冬雷方面在北京召开媒体信息发布会,称吴长江涉嫌巨额违规担保违反“三宗罪”。 昨天( 9月11日)上午,吴长江在北京召开媒体通气会,回应有人指出涉嫌“三起罪”,还指控王冬雷吞德豪润达( 002005,sz ) 1亿多港元涉嫌犯罪。
在谈到王冬雷方面指控的1.73亿元违约担保时,吴长江表示,借款担保用于重庆建设雷士总部大楼的项目,建设项目价值超过10亿元,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企业提供了反向担保。
对此,通气会结束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王冬雷方面的回应中表示,董事会从未同意在重庆设立雷士总部。 面对涉嫌犯罪的指控,王冬雷表示吴长江通过“不可能”事件转移了群众的观察力。
三大焦点问题再论战
在昨天的通气会上,吴长江就双方争议的赌博、商标采用权及经营管理权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证明。
“吴王之争”爆发之初,王冬雷指出吴长江有赌博习性,有4亿元赌博债务,每月利息超过1000万元,他说:“已经4个月没有支付利息了,每天都被追杀。” 为了证实吴长江赌博问题的真实性,王冬雷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公开了吴长江涉嫌赌博的谈话录音。
在昨天的媒体通气会上,吴长江否定了有巨额赌注的说法。 吴长江表示,这纯粹是王冬雷对他个体的恶意中伤,所谓的录音资料也是王冬雷方面刻意编辑的。
“想想看。 就像他说的,我欠了那么多赌注,站在这里能和大家说话吗? 我早就被黑帮追杀了,可能死于非命。 ’在通风会现场,吴长江开了个玩笑。
不仅是赌博问题,双方争论的焦点都是商标采用权。 8月8日,吴长江首席执行官职务被雷士照明董事会罢免。 理由是,吴长江私下与山东雷士照明快速发展有限企业、重庆恩纬西实业有限企业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企业签订了长达20年的商标许可合同,这三家公司都是吴长江的关联企业,侵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王冬雷8月9日在与经济注意网的采访中表示,他痛斥吴长江,涉嫌多次通过不同交易挖出空上市企业,“雷士照明如果不清理吴长江,最多只有12~24个月的寿命。”
昨天,吴长江在通气会上表示,商标采用权问题是王冬雷对他的“结构陷阱”,认为将商标授予上述三家公司,“不仅是过失,也是功绩”。
吴长江认为,上述三家公司的商标许可,在实际招聘和运营中,三家企业至今未采取舞弊行为,相反,多年来其客观现实地扩大“雷兹”企业品牌的社会影响较大,比较有效地扩大了市场占有率。
吴长江还提出了另一个理由来表明自己没有不当行为。
第一,三家企业的商标许可是商标权人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企业作为许可人进行的经营行为。 他作为惠州企业的董事长,决定对惠州企业的生产经营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也是他的职责。 二是商标许可只要符合市场公平条件,按照约定向惠州企业缴纳商标许可费用,其最终反映为闪耀照明的财务收益,成为上市公司的业绩,这是多年来的事实,闪耀照明及其董事会必须公正评价。
在经营管理权的问题上,吴长江指出,雷士照明是他从无到有,辛苦创立的,就像他的孩子一样,他永远不会抛弃。 “据说卖掉了雷兹照明的所有权,换成了德豪尤达的股票,这是放弃了雷兹照明。 这是因为外人不知道内情而误解的。”
吴长江:“三宗之罪”是误解
9月10日,王冬雷方面在北京召开媒体信息发布会,介绍吴长江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企业账户向银行有关人员(重庆恩纬西实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和重庆雷立捷实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借款1亿7300万元的担保,与银行签订《担保金质押合同》,
王冬雷方面认为,如果主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雷士照明将面临最多1.73亿元的损失,涉嫌挪用吴长江或由此带来的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 违反公开、不公开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重要新闻罪。
吴长江在昨天的通气会上说,有“三宗罪”嫌疑的说法“典型的是对公众的误解”。
据吴长江消息,年12月16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岸区政府)、雷士照明控股有限企业、香港无极照明有限企业三方签署《雷士控股有限企业总部项目招商协议书》。 三方承诺:南岸区政府将21.9亩土地出让给香港无极照明,香港无极照明投资雷士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雷士照明不在这个项目上投资黄金,但是在项目完成后,将中国的总公司、结算中心转移到大楼进行办公。 达到约定的总产值和纳税额后,南岸区政府承诺雷士照明优惠政策,如项目冠名权、5年内高管个人所得税返还、政府优先购买雷士产品、协助雷士产品宣传,5年内公司税收返还90%。
此后,香港无极照明因雷士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资金不足,向雷士方面申请借用资金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不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并未向香港无极照明借款,而是向银行提供香港无极照明的担保,以建设雷士总部大楼项目所需。 而且,香港无极照明用建设项目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企业提供了反担保,目前的建设工程和土地价值已经超过了10亿元人民币。
吴长江认为,正是王冬雷此次向重庆高院申请全面保全雷士照明(中国)有限企业账户,引发银行恐慌,要求其早日取贷。
吴方代理律师、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智向记者进一步说明,香港无极照明是出钱建造的,享有这座大楼的房产,即所有权利,但在维修过程中缺钱时,是向银行借还是向雷士借。 如果雷士不借,就只能向银行借。 银行同意借,但有要求。
“银行说我不能借钱给香港企业,必须在内地找到你的企业,找到了现在的两家企业,即前面提到的重庆恩纬西实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重庆雷立捷实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帮助香港无极照明贷款。 后者在自己的建设工程中做了反向担保,把钱借给了大楼建设。 ”
熊智表示,香港无极照明与上述两家企业之间至少有一个委托贷款协议,他没有研究是否存在相关联系。 因为这是9月10日晚上出现的问题,所以“应该严格来说是有关系的,不然怎么认知”。
王冬雷:鲸鱼吞食1亿港币的“莫须有”[/s2/]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现场观察到,吴长江发布会以雷士照明(中国)有限企业的名义举办。
王冬雷方面认为,8月8日,雷士照明董事会解除了吴长江首席执行官的职务。 8月29日,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雇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 现在吴长江和雷士照明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事实上,吴长江方面以位于重庆的雷士照明(中国)有限企业为企业总部,掌握着万州工厂,而王冬雷方面则以惠州基地为总部。 两者形成分裂和对峙的局面。
昨天吴长江方面的通风会结束后,王冬雷就雷士照明总部的问题又做出了回应。 他再次强调,雷士照明(中国)有限企业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原名重庆雷士实业企业。 董事会批准的该企业职能为销售企业,从未同意在重庆设立雷士总部。 吴长江未经董事会批准,将企业名称改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企业,擅自行使总部职能。
目前,双方从“口水战”、“拳足战”上升到相互收集对方可能触犯刑法的证据。 首先王冬雷指责吴长江有“三宗之罪”,昨天吴长江也指出王冬雷涉嫌犯罪进行了反击。
据吴长江介绍,王冬雷在德豪润达购买他的雷士照明对价中,至今已有1亿多港元未交给他。 委托律师核对后,这笔钱已经从德豪润达企业的账上支出,但现在这笔钱已经失去翅膀飞走了。 “请律师检查,初步知道被王冬雷吞了。 如果核实属实,我们将依法提出刑事控告。 ”
王冬雷说,和吴长江的惯用手段一样,他所指的1亿多港元,通过“不可能”事件转移公众观察力。
佛山灯具协会会长吴育林此前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双方以和为贵,希望尽快处理问题。 他提出了两个建议。 一个是吴长江回购德豪润达持有的雷士照明股份,另一个是两家企业签订战术协议,雷士照明向德豪润达购买部分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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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吴长江称“三宗罪”系误导 指王冬雷侵吞1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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