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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5日,时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

时隔6年,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办理中信泰富外汇合同大亏的追偿手续。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9月11日宣布,在原诉讼法庭及市场失当行为裁判处,对包括中信及荣智健在内的5名原董事展开了法律程序及信息收集手续。 中信股12日表示,将考虑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控和申索,征求法律意见。

“香港证监会诉荣智健及中信虚假披露”

索赔涉及4500名投资者

这件事起因于2008年中信泰富外汇合同的大亏,因为中信股份9月1日刚刚向中信泰富放贷完毕,中信股份取代了子公司中信泰富成为了负责人。

五位前董事中,除主席荣智健外,还包括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和李松兴、执行董事周志贤。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中信及该五位董事曾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并于2008年中公布了关于中信杠杆式外汇合约投资巨额亏损的虚假或误导性财务状况资料。

“香港证监会诉荣智健及中信虚假披露”

中信在2008年9月12日刊上发出了一封普通信函,称集团2007年12月31日以后的财务状况或交易状况没有任何重大不利变动。 2008年10月20日,据中信发布利润预告,集团为降低西澳铁矿项目货币风险而签订的若干杠杆式外汇合同产生损失,共计155亿港元。 根据这份收益报告,中信于2008年9月7日意识到了合同带来的潜在风险。

“香港证监会诉荣智健及中信虚假披露”

中信股票在2008年10月20日利润警告发出前停止买卖,股价为14.52港元——10月21日恢复买卖后,当日市值为6.52港元,下跌55%。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中信及该五名董事必须对刊登虚假或误导性陈述的书信的发行承担法律责任。 据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原诉讼法庭发布恢复原状令(修复受损财产)或赔偿令。 包括2008年9月12日关闭市场后以及2008年10月20日发布利润警告前买入中信股票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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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在此期间购买中信股票的投资者达到4500名。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要求审查处对中信及该五名董事进行制裁。

赔偿额有待法庭裁决

关于恢复原状和赔偿需要支出的金额,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在明确法律责任后,必须由原诉讼法庭进行判断。 从书信发行日到利润警告发行日期间,投资者的股票购买总额超过了19亿港币。

中信股份昨天在公告中表示,9月11日接到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等法院的传唤令、申索陈述书以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审查处的通知。 正在研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控和申索,征求法律意见。 中信股票昨天下跌了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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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研究港资市场法律的律师表示,根据香港法律,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向法院和中信股提交了起诉书和复印件,并正式起诉。 目前,案件调查经过6年,民事诉讼期将于今年10月届满。 根据此前的报道,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98条,虚假陈述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上述律师表示,目前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提起民事诉讼,不涉及刑事诉讼。 因为这个谈判刑还为时过早。 北京新闻记者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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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背景

中信泰富炒汇大损荣智健辞职

9月1日,中信股份正式在香港上市,中信集团借壳牌企业中信泰富完成上市。 2008年,中信泰富因炒股巨亏曾一度轰动155亿港元,此事由中信泰富创造者荣智健引咎辞职。

当时,中信泰富为了降低西澳洲铁矿项目面临的货币风险,与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签署了数十份举债外汇交易合同。 2008年,澳元兑美元汇率大幅下跌,中信泰富对衍生品造成巨额损失。 实际损失加上浮动损失共计155亿港币。 为此,“无退休计划”的荣智健引咎辞职,“红色资本家”从中信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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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的创始人荣智健是原国家副主席、“红色资本家”荣毅仁之子。 公开资料显示,1986年,44岁的荣智健正式加入香港中信,就任社长,香港中信从此进入荣智健时代。

此后,荣智健领导香港中信收购上市公司泰富企业实现在香港上市。 荣智健担任帅哥期间,中信泰富在资本市场纵横捭阖,完成国泰航空空、港龙航空、香港电信等多家收购,1992年在李嘉诚、郭鹤年、郑裕彤等的协助下,恒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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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连串的收购,中信泰富在资本市场上享有很大的声誉,股票涨幅一度翻了一番。 1996年,荣智健凭借回归香港之势增持中信泰富股份,此后多次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

(责任: df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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