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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信报报道,香港《企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受部分立法会议员“爱情”的影响,至昨天通过三读。 其中包括向核数师引入刑事责任的第399条。 会计界对《草案》的通过感到失望,期待政府给予明确的指导。
最快年生效
政府将在下一个立法年度制定十多项附属法例,新条将于年最早生效。
政府于2006年开展了改写《企业条例》的事业,《草案》于去年1月引入立法法,废除人数验证(俗称“数头”)制度并达成共识后,第399条的提案在这两个月遭到了会计界集团的反对。
财经事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昨天终于获得通过,感到很高兴。
香港会计师公会新任行政总裁丁伟铨对此感到失望,但其中一项修正案被大规模否决,令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初级工作人员无法胜任,令毕业生不必担心承担刑事责任投身会计界。
“知道”和“不谨慎的结果”最高为15万[/S2/]
根据《草案》,核数师“明知”( knowingly )或“不顾后果”)违反上述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最高需处以15万元罚款,无需监禁。 例如,个别核数师报告被发现违规,担任签署报告的合伙人和参加核数工作的高级管理层,两人分别处以罚款。
丁伟铨欢迎政府承诺考虑就“无视结果”的定义订立指引,并认为当局可参考英国为类似法例制订《检察官指引》。 公会核数与核证准则委员会增设项目小组,研究新的例子和合规指导,供会员参考。
会计界立法会议员陈茂波过去曾游说其他议员积极否决议案,他表示,《草案》的通过是意料之中的事,相信短期内对业界的影响不大。
标题:“核数师违规负刑责草案通过 最快2014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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