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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保荐机构被罚款两倍,保荐代表人被取消保荐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也被罚款数百万,被吊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 但是,在万福生科大学的粉饰决算中,与具有“标本”含义的香港等海外成熟市场上市公司的粉饰决算相比,这些惩罚措施只是“挠痒痒”。
香港严惩伪造上市/
上市公司的假货,不是a股独有的。
2002年10月7日,香港《经济日报》刊登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曝光欧亚农业存在涉嫌业绩造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文件显示,欧亚农业声称1998~2001年总收入21亿元,但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调查,包括企业理事会主席杨斌的民营公司(未上市部分),总收入不到1亿元。
另外,文件显示,该企业有约2亿元资金失踪,目前企业拖欠税款超过1000万元。 此外,在荷兰注册的欧亚国际进出口贸易企业应向在内地注册的外商投资公司注入1亿6000万美元的资本,但实际上这笔钱并未到账,涉嫌企业伪造验资报告。
2004年5月10日,香港高等法院向欧亚农业发布清盘令,5月20日,欧亚农业退市。 其会长杨斌也涉嫌非法占有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 对公司受贿罪的金融票据伪造罪、数罪和处罚、有期徒刑18年,罚金230万元,刑期为2002年11月27日至年11月26日。
2004年7月29日,港股创业板企业东大照明在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中股票停牌,但该停牌再次未能挂牌。 事后调查发现,该企业主席朱展东及其亲弟弟、东大执行董事朱植杞和销售经理莫林芳谎称2001年11月至2002年7月向欧洲客户销售了产品,夸大了企业的海外业绩,欺诈联合所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东大照明创业板上市。 到了2004年,东大照明打算申请主板上市的时候,诈骗被曝光了。 2002年至2004年间,企业业绩报告包括销售额、销售额等数据,但朱植杞和会计员朱碧莺还参与了1亿1400万元规模的“洗钱”活动。
年7月,“东大照明诈骗上市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始审理,东大主席朱展东、东大执行董事朱植杞、销售经理莫林芳、会计员朱碧莺、前执行董事邹秀芳5人被告,共计21项罪名。 最终在法院判决中,朱展东和朱植杞两人分别被判处12年和10年6个月徒刑,东大照明销售经理莫林芳被判处9年9个月徒刑。
2009年12月底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洪良国际,在上市仅3个多月的时间里,根据股票招股书财务数据比对机构毕马威的内部通报,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廉政公署相继介入了此次事件的调查,最终使这家企业为了实现上市目的,大肆干预企业的财务
虚假公司经常被取消上市资格/
很遗憾,这次伪造的主体万福生科及其相关负责人,与国外同类的事情相比,处罚不过是“挠痒痒”。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万福生科纠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警告拟罚款30万元的董事长龚永福,罚款30万元,并警告严平贵等其他19名高管,罚款5万至25万元。
此外,计划对龚永福、德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止入内的措施。 万福生科、龚永福、豢学军的诈骗发行和虚假记载行为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最终如何量刑尚不清楚。 从目前情况看,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万福生科不触及上市中止的条件。
相比之下,洪良国际遭受“灭顶之灾”,被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勒令停职,要求法院冻结募集的10亿港币的资产。 更严重的是,洪良国际从去年3月底停职至今,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复核委员会至今仍维持“上市废止地位”的裁定,洪良国际于今年3月要求上市(上诉)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查,但其要求最终被驳回后,退市恐怕会板上钉钉。
另一家依赖假货上市的企业欧亚农业,就这样被退市解决了。 2004年5月20日,停摆近两年的欧亚农业上市地位被香港联交所取消,成为当时香港股市第一家清盘的内地民营公司。
对此,知名维权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励健律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根据现行法律和相关案例,万福生科“不会因造假而停止发售”。 与欧亚农业事件、洪良国际事件、内地公司在美国的假冒退市案例相比,内地证券监管惩戒力度明显较弱。
推荐机构的牌照已被直接取消/
除了对万福生科及其理事长龚永福的处罚可能较轻外,万福生科推荐机构对平安证券的处罚力度还不及未履行推荐人职责的海外同行。
经调查,平安证券在保荐业务中,没有对万福生科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慎鉴证义务,与此相反,担任洪良国际保荐人的兆丰资本也有同样失职行为。 根据香港证明会的调查,兆丰资本在让供应商和顾客填写的问卷中漏掉了与洪良集团的交易数据等重要资料,此后也没有跟进。
尽管如此,平安、兆丰资本两大推荐机构的处罚力度相差很大。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罚金,拟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关于后者,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取消了兆丰资本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 这意味着兆丰资本被直接剥夺了作为推荐人的资格。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注意到,知名财经评论家皮海洲曾写道,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兆丰资本开出的“最高罚单”,对当前a股市场无疑具有标杆性意义。 据年12月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推荐信用监督管理的公布,在保荐人制度实施的7年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56次监管措施。 其中许多以警告、谈话提醒为主,只有平安证券的两位保荐代表人因涉嫌保荐项目作假被取消保荐代表人资格。 因此,与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高罚单”相比,a股市场对推荐机构的处罚只是“挠痒痒”。
健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192条的规定,推荐人提交虚假记载、引人误解的陈述或者有严重遗漏的推荐书,或者未履行其他法定职责,情节严重的,严禁暂停或者撤销相关工作许可,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平安证券暂停推荐3个月,显然是因为“大棒飞舞,轻飘飘”。
安然检查机关表示“各不相同”/
另一方面,同样是粉饰会计,当国外中介机构被处罚为“浪费财产”时,国内也是“3杯罚没”。 以轰动全球的安然事件为例,这家全球能源巨头被迫承认虚假结算,因此企业市值从高峰期的800亿美元下跌至2亿美元,最终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作为安然的审计机构,位居世界首位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安然没有虚报利润,也没有发现巨额债务,自然无法摆脱干巴巴的关系。 2001年,安达信因鉴定诈骗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款700万美元(当时约5796万元人民币); 一年后,安达信宣布中止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2000多名上市公司客户相继离开安达信,最终被迫崩溃。
比起安达信从天堂下地狱,负责万福生科上市的几家中介机构似乎更幸运。 例如,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罚款两倍,没收拟吊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的博鳌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70万元,罚款两倍,不接受12个月内发行的证券发行特别文件。
募捐全部是“吐出来”/
为了向万福生科投资者进行赔偿,平安证券上周五宣布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以补偿投资者利益特别基金”。 这开创了中国股市投资者亏损先行补偿的先河,但赔偿力度依然不足。
首先,从赔偿条件来看,投资者要想从该基金获得赔偿,必须在“年9月14日至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并在年9月15日、年10月26日、年3月2日三个重要时刻的某一时刻持有万福生科股”,比较严格,
众所周知,a股投资者有喜欢短投资而不是长时间的优点。 因此,万福生科的投资者可能很难满足上述赔偿条件。 21世纪的互联网报道称:“6个机构参加了万福生科的新订单,但出售日期不在特定时间内,或没有参加索赔。 另外,重庆弘源电力科技有限企业也有可能获得赔偿,但目前能够确认有资格获得赔偿的机构恐怕只有澳安集团财务有限企业。 ”。
相比之下,洪良国际对投资者的赔偿几乎是无条件的。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断定,洪良国际以略低于发行价2.15港币2.06港币,向二级市场7700名中小投资者全部回购股票。 据此,回购所涉资金总额达到10亿7700万港币,超过上市募捐总额9亿7700万港币。
万福生科表示,平安证券先行设立3亿元补偿基金,也无法弥补ipo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95亿元和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25亿元。
昨天,关于平安证券设立基金补偿投资者,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卢卫东、郑小均、周爱文、龙静文四位律师在给《每日经济信息》的邮件中表示,积极出资先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方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其中存在不合理之处, 基金的补偿范围包括“从年9月14日至年9月14日认购和出售万福生科股票造成损失的投资者”,这与法律规定和公平、公正基本不一致。 这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报告,投资者信赖合理不实的报告造成损害的,投资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标题:“国外版万福生科:退市吊销牌照直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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