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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中联重科委托律师事务所举办媒体信息发布会,称三一重工在推进泵车新产品上市时涉嫌“不正当竞争”。
据中联重科委托单位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介绍,三一重工自年3月初以来,在南京、淄博、乌鲁木齐等地多次召开的新产品上市介绍会上,单方面采用“品泵车性能较优”的推广方法,与三一重工的新型泵车明显是中联重科企业品牌。 这是对中联重科产品和企业信誉的中伤,涉嫌误导公众、虚假推广、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重科方面表示,5月23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提交了资料进行投诉和通报。 “下一步将根据工商总局的解决结果和三一重工的态度来应对。 如果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就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的刘文卿说。
据山河律师事务所介绍,三一重工设置的比武测试没有权威机构和公证机构的现场鉴定,也没有公开混凝土标签、泵车的泵排量等新闻,使用“八小时”、“九方”等数据进行估算,为新型泵车
《经济参考报》记者随后联系三一重工进行采访,一位三一重工干部表示,虽然不知道对中联重科的指责,但调查后将采取应对措施。 但是,这位干部承认,今年三一重工确实在各地进行了新品泵车的推动活动,但活动中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一位工程机械领域的经销商告诉记者,设备“比武”一直存在于工程机械领域,许多代理商和顾客主动向厂家提出“比武”的要求,根据“比武”的结果选择产品。
记者在查阅《反不正当竞争法》时指出,根据第九条和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做法,散布对商品质量、性能等造成误解的虚假事实,损害同行竞争对手的商业信用和商品声誉。 但是,《防止不正当竞争法》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以商品为对象。
标题:“中联重科投诉三一重工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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