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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散布虚假信件,被起诉为“股东恢复原状”开先例,难以动摇中信股票业绩的赔偿

近日,以“央企第一整体上市股”闻名于港股的中信股,因中信泰富6年前的旧案而卷入风波。

9月11日,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将对包括中信股份及原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等在内的5名前执行董事开展法律手续和研讯手续。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这些企业和人员曾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并于2008年就中信泰富杠杆式外汇合同投资的巨额损失公开了虚假或误导性的财务状况资料。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高等法院签发搜查令,以确保2008年9月12日上市后,到2008年10月20日可能因购买中信泰富股份而蒙受损失的4500名投资者恢复交易前的状况或就损失进行赔偿。

“涉嫌虚假信披被诉 开“股东回复原状”先例”

9月12日,中信股份承认正在研究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控和申索,并征求了法律意见。 中信股下跌4%,9月15日(周一)开盘后也持续下跌2%以上,一度下跌至13.64港元。 但是,之后两天渐渐稳定下来了。 此时,中信股份贷给中信泰富还不到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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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香港证券监管委员会首次对蓝筹企业采取类似行动,因此这件事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投行们认为此事会对中信股份产生负面影响,但认为赔偿金额对企业业绩影响不大。 目前,5名被追诉者平均退出中信股,不影响企业治理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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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6年后仍可向民事追偿,这一行为为中国“恢复在受虚假或有误导性资料影响的市场进行买卖的股东”确立了重要先例,香港成熟健全的监管环境仍堪称良好典范。

赔偿不会动摇中信的业绩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在外汇大亏发出利润警告前停牌,当时股价为14.52港元,一天后恢复买卖,但当天收盘价仅为6.52港元,单日下跌55%。

根据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同年9月至10月涉案期间,当时投资者的认购股总额超过约19亿港币,认购股价为14.26港币至24.5港币,平均认购股价为18.97港币。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说法,恢复或赔偿的金额可以取决于各购买者的购买股价、购买者是否继续持有相关股票或出售股价等一些可变动的因素。 不过,市场普遍认为,如果单纯计算股价下跌的损失,赔偿总额可能低于19亿港币,但如果法院有机会要求包括期内利息损失,那时的赔偿总额可能会接近购买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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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赔偿额真的是19亿港币,会影响中信股吗?

截至9月17日,中信股份市值约3461亿港币,当初整体上市时,该企业也接到母公司中信集团的2800亿港币注入。 与这个市值和资产规模相比,19亿港币似乎并不“致命”。 根据最近公布的年上半年业绩,中信股份营业收入1180亿元,净利润190亿元,经营性业务溢利比去年同期上升45%。 相比之下,19亿港币似乎也没有达到上半年净利润的10%,没有受到猛烈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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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比起被起诉对业绩的打击,对股价的冲击更引人注目。 此事发生以来,企业市值已超过100亿港元,市场更为担忧的是,这是否会影响企业引进的战略投资者。 中信泰富宣布,将在今年5月、6月、7月三次引进包括淡马锡在内的27名战略投资者,以每股13.48港币的价格买入股票。 认购总额约532.74亿港币,其中社保基金投资额近168亿港币认购12亿股,占中信泰富股份的5%。 8月中旬,中信股票一度收于16.88港元,如今已降至13.64港元的价格,但仍接近战略投资者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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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中信泰富的外汇大亏事件已经过去多年,我相信不会成为中信股票新投资者入股时的考虑因素,对于这种突发事件,投资者也不太看好。 这件事可能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平息”香港丰富的金融资产管理董事黄国英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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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公司华富嘉洛认为,中信股份将在战略投资者们的股价13.48港元附近得到有力支持。 如果集团多次对簿公堂“承认错误”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诉讼费用和负面形象造成的损失很难估计。 “与此同时,协助中信中小投资者的香港立法会议员表示,部分小股东目前在警方商业犯罪调查科记录下新的口供,希望通过刑事起诉责任来进退集团。 这才是集团目前面临的最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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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起诉的平均淡出中信

此次起诉涉及的5名原中信泰富执行董事包括当时的主席荣智健、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和李松兴、执行董事周志贤。

那一年,中信泰富前干部已经因汇款案被起诉,当时担任财务部助理的崔永年因为知道汇款大亏的内情,因提前抛售股票被裁定内幕交易罪。 崔今年年初认罪,并缴纳了9个月的徒刑和罚款。

记者表示,目前被起诉的5人平均离开企业。 2009年中信泰富外汇大亏事件发生后,母企业任命消防队长常振明坐镇,荣智健辞职。 随着他的辞职,儿子荣明棣和他的女性荣明方也一起离开了,但他的另一位荣明杰现在仍担任中信股份的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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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中信泰富后,荣智健三次减持中信泰富的股票,套现15.48亿港元,成立了自己的家族企业隆源控股集团。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登记处的资料,隆源控股有荣智健、梁伯韬、荣明方、荣明棣、陈翠妈、戴慧娟6名董事。

此次被起诉的5人中,范鸿龄也于2009年与荣智健一起辞职。 范在1990年与荣一起参与中信泰富的创立,合作近20年。

年3月,李松兴也面临退休,去年9月减持中信泰富股份100万股,共套现2174万港元,成为中信泰富解雇澳元以来首次减持企业股份的任职执行董事。 五人中,他相对地“全身而退”。

由于张立宪和周志贤是事件的直接负责人,他从2008年事件发生之初就引咎辞职。 目前,张立宪担任宝胜国际非执行董事,6年后噩梦挥之不去,被指控事件发生后,他目前仍在征求法律意见。

监管演示

在案件调查的第六年,民事诉讼期间的最后一年提起诉讼,引起中信泰富小股东对香港监管层的不满。 但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最终并未令人失望,表明成熟市场如何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将成为投资者赔偿的重要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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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推迟了6年,有些苦役已经很沮丧,第一次会议时的一百多人、两百人参加,剩下的只有几名小股东在开会。 ’深表谢意。

一位中小投资者抱怨说,以前强大的注资已经大大稀释了小股东的股份,即使得到补偿也微不足道。

涂申表示,除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划定的4500名投资者外,最近还收到了其他两类投资者的帮助,包括2008年9月12日之前持有中信泰富股份的人,以及9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间购买中信泰富的窝圈人

香港资深律师汤家骅认为,只要解释中信泰富提供的错误消息,任何因影响他们的投资决定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追偿。 由于错误的消息而没有出售股票的小股东也可以追偿。

但是,巢穴多为短线投机者,有人认为未必会被受理。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解决中信泰富事件方面有两点需要学习。 一是监管动作迅速,事件发生后时隔两天全面介入调查。 二是以保护投资者为先,要求原诉讼法庭发布恢复原状令或赔偿令,以确保因虚假新闻而被误解并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得到保护。 介入涉嫌违规披露的效率和解决的宗旨,值得内地监管部门参考和学习。 ”中国金融智库研究员杨国英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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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肖钢就任内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以来,开始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好处置于空前的高度,而中信泰富事件的解决结果必将为内地监管提供良好的案例分析。

(责任: df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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